企业补偿协议第三方不配合仍需履行义务 - 庐江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签协议时总以为“第三方不签字就没事”?这个真实案例告诉你:错了!即使合作方临时撂挑子,企业也得对客户负责到底。下面用大白话讲清楚风险点,帮您避开“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124民初1038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喻某买下庐江县某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公司”)开发的城西某区8栋1001室商品房。装修时发现房屋有“楼板露筋、阳台尺寸偏差”等质量问题,经协商,2024年5月27日,某房公司、合肥某建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方)和喻某签了《协议书》,约定:某房公司用应付给合肥某建集团的3万元工程款,冲抵喻某购买地下0808号车位的费用。3天后,某房公司和喻某又单独签了《补偿协议书》,明确用这个车位补偿房屋质量问题,喻某不再追究维修责任。
但后来,合肥某建集团因工程款纠纷拒绝在《协议书》上盖章,某房公司就以此为由,迟迟不把车位给喻某。喻某告上法院,要求兑现协议。
法院判决:某房公司必须在15天内把地下0808号车位的使用权办到喻某名下,并承担全部诉讼费。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别让“第三方问题”成你的甩锅借口!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大雷”:你以为协议要三方都签字才生效?法院说——NO!
- 关键真相:某房公司和喻某单独签的《补偿协议书》白纸黑字写了“用车位补偿质量问题”,双方自愿、价格公平(3万元抵维修费),这就构成独立有效的合同。总包方合肥某建集团不盖章?那是某房公司和总包方的“家务事”,和客户喻某无关!法院直接点明:“第三方纠纷不能影响你对客户的承诺”。
- 企业血泪教训:
- 别签“夹心协议”:像本案中又拉总包方、又搞工程款冲抵的操作,本质是把简单补偿复杂化。一旦第三方变卦(比如总包方要钱不认账),企业反而被自己设的套勒住脖子。
- 客户只认你! 喻某装修时发现房子有问题,他只找开发商(某房公司)要说法。你推给施工方?法院根本不听——质量问题该谁兜底,合同写清楚了就是你的责任。
- “无法履行”是伪命题:某房公司辩称“车位办不了产权登记”,但协议明明写的是“使用权转让”,普通车位照样能用。企业总爱用“政策难”当借口,可法院只看:你答应的事,到底能不能做?
给企业的救命锦囊:
- 签协议前先“断后路”:如果补偿涉及第三方(比如用工程款抵客户费用),务必提前拿到第三方的书面同意。别像某房公司,稀里糊涂签了协议,回头总包方不认账,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
- 补偿方式要“干净利落”:直接现金赔偿或企业自己能控制的资源(比如物业费减免、自持车位),别扯上外部合作方。客户要的是解决问题,不是听你讲“我和总包方吵架了”。
- 小问题别拖成大窟窿:房屋露筋、尺寸偏差本是小修小补,某房公司却拖到客户装修时才处理,最后赔个车位——早修早省事,拖延成本翻十倍!
最后提醒:企业经营中,90%的纠纷源于“我以为没事”。一份协议签得草率,可能让公司多赔几十万。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定制法律顾问服务——用大白话解读法律条款,极高的性价比让您花小钱防大险;更支持先试用1个月,满意再付款,真正零风险护航企业成长。 别等法院判决书下来才后悔,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