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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商业险免责条款未履行提示义务将无效-老河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老河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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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0)鄂06民终168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18年5月13日,冯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老河口市路段行驶时,因超载导致方向失灵驶入路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造成大客车乘坐人张某受伤及两车损坏。交警认定冯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至老河口市第一医院治疗137天,支付医疗费25229.95元,医嘱要求出院后继续休息康复。冯某具备B2驾驶证,肇事车辆在某财险老河口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冯某垫付了张某全部医疗费25229.95元,某财险老河口支公司此前支付的1万元医疗费用于同事故的另一伤者。张某系丹江口某宏矿粉有限公司员工,月工资5100元。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某财险老河口支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张某5000元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8289.70元,在商业三者险内赔偿27079.95元;冯某垫付的25229.95元由张某获赔后返还。某财险老河口支公司上诉要求改判拒赔商业险,理由包括“已付1万元医疗费”“未按伤者比例分配交强险”“冯某超载及从业资格证虚假应免赔商业险”。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财险公司需全额赔偿张某损失。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核心观点:保险公司想拒赔商业险,必须证明已向客户“明确提示”免责条款,否则条款无效;从业资格证等问题若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不能成为拒赔理由。

这起事故看似普通,却暴露了企业(尤其是保险公司)常见的法律“雷区”。很多企业以为,只要保险合同写了“超载免赔10%”或“证件不全不赔”,就能随便拒赔。但法院明确说:不行! 拒赔的前提是,你必须证明客户签合同时,你已用醒目方式(如加粗字体、单独签字确认)提醒过这些“免责条款”。本案中,某财险公司声称冯某超载应免赔10%,却拿不出证据证明当初向冯某说明过这条规则,结果法院直接判赔。更关键的是,保险公司还以“冯某从业资格证是假的”为由拒赔商业险,但法院指出:从业资格证是管“能不能拉货赚钱”的行政问题,和“会不会开车出事”没关系——事故认定书只写了“超载导致方向失灵”,没提证件问题,说明证件真假与事故无关。企业若混淆这两点,硬要扯上行政问题拒赔,注定败诉。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简直是“活教材”,以下3点风险必须盯紧:

  1. 签合同时“提示义务”别偷懒
    企业设计免责条款(如超载免赔、证件要求)时,绝不能只印在合同角落完事。必须用加粗大字、单独弹窗或让客户手写“我已知晓免责条款”等方式,确保客户真正注意到。否则一旦出事,法院会认为“客户根本不知道有这规矩”,拒赔无效。建议企业:每份合同留好“提示证据”,比如客户签字确认页、系统弹窗记录,避免像本案保险公司“说不清是否提醒过”而吃哑巴亏。

  2. 拒赔理由必须“直指事故原因”
    很多企业爱找“旁枝末节”拒赔,比如本案揪住“从业资格证假”——但事故主因是超载,证件问题和方向盘失灵八竿子打不着。法院很反感这种“转移焦点”的操作。企业要牢记:拒赔理由必须和事故有直接因果链(如“无证驾驶导致失控”),否则就是“硬找茬”。日常自查时,问问自己:“如果没有这个理由,事故还会发生吗?” 如果答案是“会”,那就别拿它当拒赔借口。

  3. 多人事故中交强险要“公平分钱”
    本案11人受伤,但只有3人起诉。某财险公司抱怨“没按比例分交强险”,法院却支持了一审预留5000元给张某的做法——因为其他伤者没及时起诉,视为放弃权利。企业需注意:交强险只有1.8万医疗限额,多人受伤时必须主动核算比例(比如A伤重花2万、B伤轻花5000元,就按4:1分钱)。别等客户找上门才处理,否则可能像本案保险公司一样,被质疑“偏袒谁”。建议设立事故跟踪机制,第一时间联系所有伤者,书面确认是否索赔。

最后划重点: 企业总以为“合同写了就板上钉钉”,但法律更看重“公平”和“诚信”。尤其保险、物流、运输等行业,免责条款用不好反成“催赔神器”——客户一告一个准。不妨花10分钟自查:你的合同里有没有“僵尸条款”(写了却从不提示的)?员工培训时是否教过“什么理由能拒赔”?记住,“能证明的义务”比“写在纸上的权利”更重要。 防风险不在条款多复杂,而在每一步都让客户“看得见、懂得到、留得住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