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车辆登记所有人即为法律认可所有权人-蚌埠返还原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返还原物纠纷
案号:(2021)皖03民终63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被告张某系洪武集团凤阳县某鹰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鹰公司)及凤阳县某霖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霖公司)的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车牌号为:主车为皖M×××××,挂车为皖M×××××。车牌号为皖M×××××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辆所有人为某鹰公司。车牌号为皖M×××××的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的车辆所有人为某霖公司。因被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之间存在债务纠纷。2018年9月22日,在被告张某驾驶案涉车辆至阜阳送货时,在阜阳某冷库门口,被告李某带人将案涉车辆强行开走并扣留至今未归还。庭审中,被告李某认可其将案涉车辆开至停靠在怀远县靠山停车场。现某鹰公司及某霖公司要求被告李某、张某返还案涉车辆并支付2018年9月22日至今案涉车辆的停运损失和车辆车辆贬值损失。2020年5月12日,某鹰公司及某霖公司向法院申请对皖M×××××重型牵引车及皖M×××××车自2018年9月22日至2020年5月12日停运期间的损失进行评估。2020年9月7日,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出具《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委评因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涉及的皖M×××××重型牵引车及皖M×××××车停运期间营运净利润》资产评估报告载明:评估结论:经评定估算,皖M×××××重型牵引车及皖M×××××车自2018年9月22日至2020年5月12日停运期间营运净利润为312600元。
法院判决结果:李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某鹰公司和某霖公司所有的涉案车辆,并赔偿2018年9月22日至2020年5月12日期间的停运损失312,600元,同时驳回了原告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请求。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件给我们企业敲响了警钟:千万别以为别人和你员工有债务纠纷,就可以随意扣留你公司的车辆!
想象一下:你的司机欠了别人钱,债主直接把你公司的货车开走了,一停就是一年多,这损失谁来承担?这个案例中,李某就是这么干的。他因为和张某(某鹰公司和某霖公司的驾驶员)有债务纠纷,就在2018年9月22日带人把张某驾驶的公司车辆强行开走,停在停车场不还。结果呢?法院明确说了:车辆登记在谁名下,法律就认谁是车主!某鹰公司和某霖公司拿出了车辆注册登记信息、道路运输证和行驶证,法院就认定他们是合法车主。
李某在法庭上还辩解说:"这车实际是周某军的"、"张某把车质押给我了",但法院根本不买账,为什么?因为他拿不出任何证据!就像你去银行取钱,你说"这钱是我爸的",但银行只认存折上写的是谁的名字。车辆也是一样,公安机关的登记虽然不是所有权登记,但却是法律认可的重要证据。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停运损失的计算。评估公司算出一年多的停运损失有31万多,李某还想耍赖说"评估不专业"、"疫情期间损失应该少算",但法院说:程序合法,评估有效!这就提醒我们企业,一旦发生车辆被扣,一定要及时行动,保留好证据,该评估就评估,别拖拖拉拉让损失扩大。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
车辆登记要清晰:务必确保公司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保留好购车发票、登记证书等原始凭证。就像这个案例中,某鹰公司和某霖公司能快速证明车辆归属,就是因为登记信息完整。
-
驾驶员管理要规范:与驾驶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车辆使用规定,避免驾驶员因个人债务牵连公司财产。这个案例中张某作为驾驶员,个人债务却导致公司车辆被扣,就是管理漏洞。
-
遭遇扣车要果断:一旦发现公司车辆被他人扣留,立即报警并收集证据,同时尽快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千万别像案例中拖延一年多才起诉,虽然法院还是支持了,但及时行动能减少损失。
最关键是:企业财产和个人债务必须严格分开! 员工的个人恩怨不能成为他人侵害公司财产的理由。法律保护的是合法登记的所有权,不是谁力气大谁就有理。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看到类似纠纷。很多企业主以为"大不了赔点钱",却不知道一次车辆被扣可能造成几十万损失。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我们采用"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让企业真正体验到法律服务的价值。我们的企业法律顾问套餐性价比极高,不仅帮您审查合同、防范风险,更能在纠纷发生时第一时间提供专业应对方案,避免像本案中那样被动。企业法律风险防得住,才是真正的省钱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