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获付款出票人需承担付款责任及利息-潜江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案号:(2022)鄂9005民初273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1月21日,浙江某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某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工装定制合同》,约定浙江某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为武汉某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服装,合同额为1501000元,浙江某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如期完成了合同义务,武汉某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后浙江某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了潜江某金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一张电子商业汇票,出票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票据号码为2102537511285****629974090,收款人为浙江某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为74400元,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4月29日,出票人承诺到期无条件付款。浙江某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向潜江某金置业有限公司提示付款未获应答,但直至本案起诉时,此汇票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系统显示票据状态仍为"提示付款待签收"。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潜江某金置业有限公司必须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浙江某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支付74400元票据款,并从2021年4月30日起按市场利率支付利息直到实际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869元也由潜江某金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三、企业防范票据法律风险的实用指南
很多老板以为,开了商业承兑汇票就等于付了款,可以高枕无忧了。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开了汇票不等于完成付款,汇票到期后没及时处理,企业仍要承担付款责任和额外利息!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简单说,商业承兑汇票就像你给朋友写了一张"欠条",承诺某天付款,但"写了欠条"不等于"钱已经付了"。当汇票到期后,如果持票人提示付款而你没及时处理,系统显示"提示付款待签收",法律上就视为你拒绝付款了。
本案中,潜江某金置业有限公司开了74400元的汇票,到期后浙江某白公司多次提示付款,但潜江某金公司一直"不回复"。他们以为"不回复"就没事,结果法院判决他们不仅要付本金,还要从汇票到期第二天(2021年4月30日)起支付利息。
企业必须注意的5个风险点
-
"提示付款待签收"等于拒绝付款
很多企业误以为只要不点击"拒绝"就没事,其实系统显示"待签收"状态超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就视为拒绝付款。本案中,潜江某金公司就是吃了这个亏。 -
利息从到期日第二天起算,不是从你实际回复那天
被告公司辩称"利息应该从提示付款那天算",但法院明确:利息必须从汇票到期日第二天(2021年4月30日)开始计算,不管企业什么时候回复。一个小疏忽,一年多的利息就跑不掉。 -
出票人不能以"没钱"为由推卸责任
商业承兑汇票是"你承诺付款",不是"银行保证付款"。作为出票人,你签发汇票时就承诺到期一定付款,不能以"公司资金紧张"为由拖延。 -
电子汇票系统状态就是法律证据
本案中,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显示的"提示付款待签收"状态,直接成为法院认定事实的关键证据。企业必须重视系统状态,不能当作"电子垃圾信息"忽略。 -
票据纠纷处理起来又快又狠
本案从立案到判决只用了2个月(2022年7月28日立案,9月29日判决),法院对票据权利的保护非常高效。企业一旦卷入此类纠纷,往往迅速败诉并产生额外成本。
企业防范指南:3个简单动作避免损失
-
建立票据到期提醒机制
对财务人员设置汇票到期前7天、3天、当天的三级提醒,确保到期前完成付款操作,不要等到持票人来"催"。 -
收到提示付款后24小时内必须处理
无论是付款还是拒绝,都要在电子系统中明确操作。如果暂时无法付款,应主动联系持票人协商,而不是"假装没看见"。 -
定期检查电子汇票系统状态
每周安排专人检查所有已出票据的状态,发现"提示付款"或"待签收"立即处理,别让问题积压到诉讼阶段。
特别提醒:很多中小企业习惯用商业承兑汇票"缓解资金压力",但要注意:票据不是"免死金牌",而是"定时炸弹"。一旦到期未付款,不仅本金要付,还要加付利息,甚至影响企业征信。
征和律师事务所作为专注企业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深知票据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我们为企业量身定制的法律顾问服务不仅具有极高的性价比,更能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企业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保障的价值。无论是票据管理、合同审核还是日常经营风险防控,我们的专业团队都能提供及时、精准、实用的法律支持,帮助企业把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