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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工伤保险又无法提供工资记录企业须全额赔偿工伤待遇-赤壁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赤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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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12民终128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杨某勇于2018年2月26日入职赤壁市某制品有限公司从事机械维修岗位,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亦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020年10月19日下午,杨某勇在工作过程中从梯子上滑下导致腰部受伤,诊断为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杨某勇伤后在赤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8天,住院治疗费由公司支付。2020年12月,杨某勇在公司要求下返回工作岗位,未具体从事维修工作,仅指导其他工人操作。2021年春节后,杨某勇未再到岗上班。杨某勇于2021年4月12日向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于2021年5月25日认定为因工受伤。2022年6月4日,杨某勇在某医院取骨折内固定物住院治疗7天,医疗费7190.16元自行支付。杨某勇的伤情经咸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3年4月6日鉴定为九级,停工留薪期为六个月。公司不服,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该委于2023年7月28日鉴定为八级,停工留薪期为六个月。杨某勇受伤后,公司支付其工资至2020年10月,此后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28700元。根据杨某勇提供的工资支付凭证显示,公司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其5个月工资,每月10500元。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杨某勇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证据。

法院判决杨某勇与赤壁市某制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杨某勇工伤八级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321660.16元,扣减已支付的28700元,尚应支付292960.16元;二审法院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却蕴含着企业用工管理中的重大法律风险。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特别提醒各位企业负责人注意以下三点关键风险:

1. 工伤保险是"必选项",不是"可选项"

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认为"员工自己也同意不交社保",或者"员工是临时工不需要交",这是非常危险的想法。本案中,赤壁市某制品有限公司未给杨某勇缴纳工伤保险,结果一个八级伤残的工伤事故,让企业多赔了近30万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员工发生工伤,企业就必须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全额赔偿。这笔钱原本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因为企业没参保,全部变成了企业自己的债务。更可怕的是,如果发生工亡事故,赔偿金额可能高达上百万元!

2. 工资记录必须规范保存,口头约定等于没约定

公司上诉时声称"工资中包含了社保补贴",但法院为何不认可?因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本案中,公司既没有劳动合同约定社保补贴条款,又拿不出工资发放记录证明10500元中包含社保费用,只能吃哑巴亏。更讽刺的是,公司声称"杨某勇在外可能受了其他伤",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法院当然不会支持。记住: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企业对员工管理的所有环节,都要留下"白纸黑字"的痕迹。

3. 工伤处理要趁早,拖延只会增加风险

公司质疑"两年多后才做劳动能力鉴定",认为可能有其他原因导致伤情加重。但法院指出,杨某勇是因为要先做内固定取出手术,等伤情稳定后才申请鉴定,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果发现员工有工伤可能,应当主动协助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不是消极拖延。及时处理不仅能明确责任,还能避免因拖延导致的证据灭失和赔偿金额增加。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1. 立即自查社保缴纳情况:确保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试用期员工)都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这是企业最基础的"安全网"。

  2. 规范工资支付流程:无论现金还是转账,都要让员工签收工资条,明确列出基本工资、绩效、补贴等项目,坚决不能把社保费用"打包"进工资。

  3. 建立工伤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当地人社部门报告,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全程配合员工进行治疗和鉴定。

  4. 定期开展用工合规培训:让HR和部门负责人了解最新劳动法律法规,避免因无知而违法。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这些"小问题"付出惨重代价。其实防范风险并不难,关键是要有合规意识和规范操作。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用专业力量帮您把用工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让企业经营真正无忧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