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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及时举证可能被认定工伤-宜城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宜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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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工伤保险资格认定
案号:(2025)鄂06行终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3年8月10日,湖南某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尹某国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争议解决方式等。当日,尹某国被安排在新建襄阳至荆门某路段项目工地从事拆模工作。2023年9月3日18时,尹某国与工友余家某一起拆内模0号块架子工作中,被坠落的架子砸伤左手中指和食指,被送往襄阳某中心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左开放性指骨骨折;左仅两个或更多手指创伤性切断(完全)(部分);急性失血性贫血;低蛋白血症;肝功能检查的异常结果。2023年12月25日,尹某国委托律师代为申请认定工伤,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书、身份证及委托代理手续、劳动合同、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照片、工友余家某和周某斌的身份证及证明材料、襄阳某中心医院的住院记录、出院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等证据。宜城市人社局当日受理并送达了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经电话联系沟通后,于同年12月28日向湖南某筑劳务有限公司指定的禹某邮寄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举证通知书,禹某12月30日签收后,湖南某筑劳务有限公司未提交书面意见也未举证。宜城市人社局审查尹某国提交的证据,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认为尹某国2023年9月3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决定书载明了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期限和途径。于次日向尹某国及湖南某筑劳务有限公司直接送达。因发现对尹某国的诊断结果未表述完整,于2024年4月17日作出更正通知,对部分伤情予以更正。同日向湖南某筑劳务有限公司直接送达。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和二审均驳回湖南某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企业不仅要承担工伤赔偿,还需自行负担两审案件受理费共100元。

三、核心观点:企业不举证=默认工伤,小疏忽酿大损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收到政府部门的通知后,不吭声、不举证,直接等同于认输!湖南某筑劳务有限公司输了官司,关键就输在两件事上:

  1. “我以为合同无效”的侥幸心理
    企业声称签合同的禹某没拿到授权,合同是假的。但法院一查:合同上盖着公司公章!无论禹某有没有授权,外人都会认为这是公司行为。就像你去商场买东西,收据盖了商场公章,商场不能事后说“这店员没权限”就耍赖。更别说企业连证明“禹某没授权”的证据都没交——农民身份、临时工说法,在白纸黑字的劳动合同面前,统统不成立。

  2. “反正我不理,事情会过去”的致命错误
    人社局给企业寄了举证通知书,明确要求10天内提交意见和证据。企业签收后却当没看见,既不解释也不交材料。结果呢?《工伤保险条例》写得清清楚楚:企业不举证,人社局就直接按员工说的认定工伤!这就好比考试交白卷——老师只能按最低分判你不及格。

给企业的实操提醒(非法律人士也能懂):

最后划重点: 工伤认定平均耗时3-6个月,但企业响应期往往只有10-15天。等你慢悠悠走完内部流程,黄花菜都凉了!日常做好三件事:①用工合同统一由总部审核;②指定专人盯政府部门通知;③每年让法律顾问模拟一次“工伤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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