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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必付法律代价,关联公司责任需明确证据-麻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麻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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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老板,您是否以为“公司欠钱就是公司的事,拖一拖没关系”?这个真实案例敲响警钟:拖欠货款不仅会被起诉全额支付,还可能因管理混乱牵连关联公司!更关键的是,法院不会随便让“兄弟公司”或老板个人背锅——一切要看证据。下面用大白话帮您拆解风险,教您三招轻松避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81民初62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麻城市张某干菜调料行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调料、粮油零售等。2022年7月20日,湖北某材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某料科技有限公司就购买的粮油等货物下欠的货款,向麻城市张某干菜调料行出具《结算单》,两公司盖章。《结算单》载明“湖北某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自2021年8月27日至2022年7月4日期间向麻城市张某干菜调料行购买粮油干菜等货物,共欠货款141702元”。后因麻城市张某干菜调料行催要货款未果,于2025年1月20日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湖北某材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某料科技有限公司必须在判决生效后5天内支付141702元货款;但驳回了要求陈某个人和另一家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因为证据不足!

三、核心风险:三招让您躲开“欠钱被告”陷阱

这个案子表面是“公司欠钱还钱”,但暗藏三大雷区,90%的企业都可能踩中:

1. 拖欠货款=白送诉讼费+加倍利息
法院为啥直接判两公司还钱?就凭一张有公司盖章的《结算单》!很多老板以为“供应商是小本生意,不敢告我”,但本案中,原告连被告人都没出庭(传唤后直接消失),法院照样依据结算单判全额支付。更扎心的是:如果拖到执行期才付,还要多付双倍利息(判决书写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防范建议:建立“月结月清”制度。每月和供应商核对账单,盖章确认后按时付款。哪怕资金紧张,也要书面签延期协议——拖一天,风险涨十分

2. 关联公司≠“钱袋子”,混用必吃大亏
原告为啥败诉?他主张“两家公司是兄弟,工人一起吃饭,所以另一家也得还钱”。但法院根本不认!判决书明确写:“就被告某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现实中,很多集团企业让子公司共用财务、仓库甚至员工食堂,看似省钱,实则埋雷——一旦涉诉,法院可能认定“公司混同”,强制让健康公司替烂摊子还债
防范建议

3. 老板个人≠“人肉担保”,签字才担责
最值得老板们拍手叫好的一点:法院驳回了对陈某个人的追责!为啥?《结算单》只有公司盖章,没他本人签字。原告想用“法定代表人”身份拉他下水,但法院认定:老板不签字=不背锅!很多企业吃亏在口头承诺(如“我陈某保证付钱”),结果被录音当证据。
防范建议

记住:生意可以讲感情,法律只认白纸黑字! 您觉得“供应商好说话”时,可能已在证据链上挖好陷阱。花10分钟规范流程,能省10万元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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