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盖章也有效,分公司注销总公司要兜底 - 仙桃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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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案号:(2019)鄂9004民初24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8年3月10日,余某与某合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2018年3月10日至2019年3月10日,合同还对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余某在合同上签名捺了印,但某合公司既未签名也未盖章。合同签订后,某合公司将余某派往其下属的某合公司圣某沙店从事房屋销售工作,并以现金和微信转账的方式发放了工资。2018年5月21日,某合公司组织余某及其他员工到武汉市蔡甸区九真山进行拓展训练时,余某受伤。2018年12月17日,仙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余某的仲裁申请书等材料后,在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答复。
另查明,某合公司圣某沙店于2017年9月21日成立并经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2018年12月28日登记注销。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确认余某与某合公司自2018年3月10日至2018年12月17日期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某合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核心观点:签了字的合同,公司不盖章也白搭;分公司关门了,总公司照样得“背锅”!
这个案例看起来简单,但藏着两个致命误区:
- “合同没盖章=没签合同”?错!
某合公司以为,劳动合同上自己没盖章,就等于没签合同,能赖掉劳动关系。但法院一看:公司发了工资、给了工作服、还派员工去培训,这就是实打实的用工!法律不看形式有多完美,只看事实——你让员工干活、发钱,就是雇主。哪怕合同缺个章,照样算数。 - “分公司注销=甩掉麻烦”?更错!
某合公司圣某沙店注销前,公司觉得“店没了,人就跟我无关了”。可分公司本质是总公司的“马甲”,没独立财产,关门后所有责任自动转到总公司头上。员工受伤、欠薪这些事,总公司躲不掉!
企业避坑指南:3招守住安全线
作为天天和企业打交道的法律顾问,我见过太多公司栽在这两个坑里。别等员工告上门才后悔,现在就做好这3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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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必须“双保险”
- 员工签完字,当场盖公章!别拖、别省事。哪怕用微信发电子合同,也要用企业认证的电子签章(比如法大大、e签宝)。
- 风险点:如果员工已入职但合同没盖章,3天内补好。超过1个月没签书面合同?员工能要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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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前,先清空“人账”
- 注销分公司前,必须处理完所有员工关系:该续签合同的续签,该结清工资的结清,该买社保的补上。别学某合公司,一边让员工干活一边偷偷注销门店。
- 简单操作:注销前做“三查”——查劳动合同、查社保记录、查工伤风险。留好书面证据,否则总公司哭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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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活动别当“甩手掌柜”
- 公司搞团建、培训,安全第一!像本案中带员工去爬山,必须买意外险、配安全员、签安全告知书。
- 记住:员工在公司安排的活动中受伤,算工伤!公司不赔?法院直接判你全额担责(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最后提醒:
法律不保护“我以为”——你以为合同没盖章就无效?你以为分公司关门就没事?法院只看证据链:工资发没发、活干没干、人管没管。企业主别总想着钻空子,规范用工才是真省钱!下次签合同前,多问一句:“证据链闭环了吗?” 少赔百万不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