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服务费将被法院强制支付-阜阳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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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1203民初313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0年3月31日,原告颍上县苏某货物运输信息服务部(乙方)与被告安徽某宁物流有限公司(甲方)签订《收派服务合同》,约定由乙方在阜阳颍上县内为甲方提供物流快件收派服务,甲方需按时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包括基础费用、收件提成和派件提成。合同规定: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甲方出具的对账单,如有异议需及时提出并提供凭证;无异议或逾期未反馈的,视为认可对账单金额;乙方需根据确认金额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费用。合同有效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签订地为阜阳市颍东区。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按约定提供了物流服务。2021年3月至9月,甲方陆续出具7张对账单,确认2021年2月至8月的服务费共计80345.3元(具体为:2月30118.9元、3月25085.9元、4月8306.5元、5月5886.5元、6月8765元、7月1822.5元、8月360元)。乙方在对应月份开具了全额发票并寄给甲方(如2021年3月8日开票30118.9元,9月6日开票360元)。但甲方收到发票后,始终未支付服务费。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被告安徽某宁物流有限公司在10日内向原告支付全部服务费80345.3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05元。若逾期不付,还需加倍支付延迟履行的利息。
三、核心观点:企业拖欠服务费风险高,规范付款流程是关键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小问题”:以为拖一拖服务费没关系,结果被起诉赔钱又丢面子。
- 为什么企业会输?
被告某宁物流犯了两个低级错误:一是收到发票后不付款(合同白纸黑字写了“收到发票即付”),二是被起诉后连庭都不出(等于主动放弃辩解机会)。法院一查合同和发票,直接判全额支付。现实中,很多企业觉得“对方是小服务商,晚点付无所谓”,但法律不讲情面——合同签了就得守,拖欠就是违约,不仅要付本金,还得赔诉讼费和利息。 - 企业如何避坑?
- 别把“付款时间”当儿戏:合同里必须写清“具体哪天前付款”(比如“发票到账后15日内”),避免模糊说“及时支付”。像本案,合同没写死时间,但法院认为“合理期限”已过(发票寄出超3个月),企业照样担责。
- 账单核对别偷懒:收到服务商的账单后,3天内必须确认。有疑问立刻沟通留证据(如邮件、微信记录),别等对方起诉才说“数据不对”。
- 发票和付款要同步:服务商开票后,企业必须按时付款。拖得越久,风险越高——对方可能起诉,法院还会加收“双倍利息”(比如欠10万拖半年,可能多赔1万多)。
记住:小账单不处理,可能变成大麻烦。尤其合作结束时,更要结清尾款,否则像本案被告,合同到期了还欠钱,直接被告上法庭。
企业主注意:法律风险预防比事后补救更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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