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商业险车主事故后需自掏腰包赔偿数万元-仙桃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案号:(2025)鄂9004民初701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7月30日晚,陈某驾驶鄂A3**号马自达轿车,在仙桃市镇路“仙西石化加油站”路段向左转弯掉头时,与同向刘某驾驶的粤某**号大众客车(载杨某甲、杨某乙)发生碰撞,造成三人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陈某负全部责任。陈某的车辆仅在某财保黄陂服务部投保了交强险,未买商业险;刘某的车辆在中国某财保深圳分公司投保了商业险。事故后,中国某财保深圳分公司定损车辆损失46724元,拖车费按3000元赔付,合计支付刘某49724元。刘某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陈某此前已向乘客杨某甲赔偿6万元,但明确这笔钱不含车辆维修费。
法院判决:陈某需向中国某财保深圳分公司支付47724元,某财保黄陂服务部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2000元。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别让"省小钱"酿成"大损失"
这起案件看似是普通交通事故,却暴露了企业车辆管理中最容易被忽视的"保险漏洞"。许多企业以为买了交强险就万事大吉,结果一出事故就自掏腰包赔数万元。
核心问题在哪?
交强险的"保命钱"太少!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而现实中小轿车一次碰撞维修费动辄上万元(本案车损高达46724元)。当企业车辆只投保交强险时:
- 若事故中你方全责,超出2000元的部分全部由企业/车主自己承担;
- 保险公司赔给对方的损失,会直接向你追偿(这就是"代位求偿");
- 即使你已赔偿伤者医药费,但若没赔车辆维修费,照样要补上这笔钱(如陈某赔了乘客6万元,仍要再付4.7万元车损)。
企业该怎么做?3个简单动作避免"天价账单"
-
商业险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
交强险只保"最低限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才是真正的"安全垫"。建议企业:- 至少投保200万元保额的商业三者险(一线城市建议300万以上);
- 别为省几百元保费冒险,一次事故就可能赔掉数年保费。
-
事故后"赔钱"要留证据
陈某的教训在于:他赔了6万元却拿不出"不含车损"的书面证明。企业若发生事故:- 与伤者/车主签订赔偿协议时,必须写明"赔偿范围"(例如"含医疗费、误工费,不含车辆维修");
- 保留转账记录、收条等凭证,避免后续扯皮。
-
定期"体检"车辆保险状态
很多企业因疏忽导致保险过期:- 建立车辆保险台账,设置到期前30天自动提醒;
- 新车交付、员工换岗时,第一时间核查保险是否生效;
- 通过保险公司官网或"交管12123"APP随时查验保单真伪。
一句话总结:交强险是"保底线",商业险才是"防风墙"。企业车辆若只买交强险,等于把经营风险直接装进驾驶室——事故一来,损失全得自己扛。花小钱配足商业险,远比事后掏数万元划算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