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忽视安全统筹免赔条款,企业追偿损失20% - 天长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天长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皖1181民初478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11月1日5时45分,施某驾驶皖M477重型自卸货车(挂靠在天长某汽车运输公司名下)行驶至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区卡博尔有限公司院内,与肖某驾驶的苏F186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苏F186小型越野客车受损。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施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本起事故造成苏F186小型越野客车损失41500元。南通某力有限公司为该车在中国人寿财保南通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皖M477**重型自卸货车的交强险承保公司已赔偿南通某力有限公司2000元。南通某力有限公司就余款39500元向中国人寿财保南通公司索赔。2022年11月18日,中国人寿财保南通公司将赔偿款39500元支付给南通某力有限公司指定的扬州宝某有限公司。南通某力有限公司向中国人寿财保南通公司出具了《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中国人寿财保南通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施某、天长某汽车运输公司赔偿保险理赔金39500元。法院判决施某给付39500元,天长某汽车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天长某汽车运输公司向中国人寿财保南通公司支付了赔偿款39500元、诉讼费394元,合计39894元。天长某汽车运输公司与某汽车服务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签订了《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电子统筹单)》,约定负全部事故责任时免赔20%,天长某汽车运输公司已缴纳统筹费用。某汽车服务公司抗辩要求扣除20%免赔率,天长某汽车运输公司无异议。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某汽车服务公司需赔偿天长某汽车运输公司31994元(即39500元的80%加上诉讼费394元),并支付保全费419元,但驳回了天长某汽车运输公司要求全额赔偿的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安全统筹不是“万能保险”,免赔条款不看清就亏大了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在于:企业把“安全统筹”当成了普通商业保险,却忽略了合同里的免赔条款,结果追偿时白白损失20%!

什么是安全统筹?简单说,就是一些公司推出的“互助保险”,比如某汽车服务公司这类机构,承诺在事故中帮你分担损失。很多企业觉得它便宜、方便,就用来替代正规商业保险。但问题来了:安全统筹本质是合同关系,不是法律认可的保险。保险公司有严格的监管规则(比如免赔率限制),但安全统筹完全按双方签的合同来——合同写免赔20%,法院就支持20%!

本案中,天长某汽车运输公司支付了3.9万元赔偿款后,想向某汽车服务公司全额追回。可因为双方合同白纸黑字写着“负全责免赔20%”,且企业自己也认可这条,法院只能判对方只赔80%。企业瞬间损失近8000元,就因为签合同时没细看“小字条款”。

企业如何防范这类风险?记住3个关键点:

  1. 别把“安全统筹”当保险:正规保险受《保险法》保护,免赔率有上限;安全统筹只是普通合同,全看约定。如果对方说“和保险一样”,千万别信!
  2. 重点查“免赔条款”:签合同前,必须问清:什么情况不赔?免赔比例多少?(本案就是栽在“负全责免赔20%”)。建议让法务或律师逐条审核,别怕麻烦。
  3. 保留证据要齐全:像本案企业能追偿成功,是因为保存了事故认定书、赔偿凭证、合同等。一旦出事,这些是维权的“救命稻草”。

一句话总结:便宜的统筹可能更贵——省小钱可能亏大钱! 企业主在签任何保障合同时,务必把免赔规则搞清楚,否则事故后只能自己兜底。


如果您是企业负责人,担心类似法律风险,征和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我们专注为企业量身定制风险防控方案,性价比极高,服务不满意不收费——可以先试用,满意后再付款。用法律护航您的生意,避免因小疏忽酿成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