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企业须支付双倍工资-潜江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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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事//劳动争议
案号:(2017)鄂96民终56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何某于2015年9月7日进入江汉油田广某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连江县罐海码头的工程项目从事防腐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2016年春节前工程项目完工后,何某回家休息。2016年3月至4月15日,何某又到中石化江某有限公司发包、江汉油田广某有限公司分包的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钢管除锈防腐服务工程工地工作。何某在这段工作期间发现耳朵受损,边工作边治疗,直到工程项目完工后回家,此后江汉油田广某有限公司结清应付工资,未再安排何某工作。
广汉油田广某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为何某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及团体医疗保险,但未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016年7月11日,江汉油田广某有限公司向何某出具证明,证明何某在2016年3月上旬期间对钢管喷砂除锈施工过程中,造成耳朵损伤。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何某与江汉油田广某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1月25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16年3月6日至2016年4月15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江汉油田广某有限公司支付何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5000元;驳回何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一个关键问题:企业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认为"口头约定也行","签不签合同无所谓",但这个案例清楚地表明,这种想法会让企业付出实实在在的经济代价。
为什么法院认定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企业老板常犯的错误是把长期用工当作临时劳务,认为"活儿干完就结束了"。但法院判断是否为劳动关系,主要看四点:
- 双方是否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企业合法注册,员工有劳动能力)
- 员工的工作是否是企业业务的组成部分
- 员工是否接受企业管理、指挥或监督
- 企业是否定期支付报酬
在这个案例中,何某从事的防腐工作是江汉油田广某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他接受公司管理,公司按月支付工资,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公司辩称是"劳务关系",但法院不认可,因为防腐工作是公司核心业务,不是临时性、一次性的劳务。
企业防范建议:不要简单地把用工关系都视为"临时工"或"劳务关系"。只要是您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员工接受您的管理,定期给您提供劳动,就应该按劳动关系处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怎么算?
法院判决江汉油田广某有限公司支付25000元双倍工资,计算方式是:
- 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开始计算(即2015年10月起)
- 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4个月 × 5000元 = 20000元
- 2016年4月:1个月 × 5000元 = 5000元
- 总计:25000元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企业防范建议:
- 员工入职后30天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底线!
-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工资给高点就行"或"员工同意不签"。这些理由在法律上都不成立。
- 建立规范的入职流程,将劳动合同签订作为必经环节,最好有专人负责管理。
工作间断期间的劳动关系认定
这个案例还有一个关键点:何某2016年1月25日完成第一个项目后回家,到3月6日才开始第二个项目,这42天期间法院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因为何某没有提供劳动,公司也没有支付报酬。
企业防范建议:如果企业有季节性用工、项目制用工的特点,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期限,项目结束后及时办理终止手续,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却无书面约定的尴尬局面。
社保问题不容忽视
江汉油田广某有限公司只为何某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医疗保险,没有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法院认为,社保补缴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但企业仍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员工发生工伤,企业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就像本案中何某的耳朵损伤,公司可能要自掏腰包支付医疗费和工伤赔偿。
企业防范建议:
- 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不能用商业保险替代。
- 即使员工同意"不交社保,工资加点",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一旦出事企业仍要承担责任。
- 对于短期用工、项目用工,也要考虑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转移风险。
项目分包中的风险防范
江汉油田广某有限公司是从中石化江某有限公司处承接的工程。法院认为,中石化江某有限公司作为发包方,将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公司,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防范建议:
- 作为分包方,务必确保自己具备相应资质,这是避免连带责任的关键。
- 作为发包方,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和用工情况,避免因分包单位违法用工而牵连自己。
- 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用工责任,要求分包方提供员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总结
这起案例给企业老板提了个醒:劳动用工看似简单,实则暗藏法律风险。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混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这些"小问题"都可能让企业付出双倍工资、工伤赔偿等"大代价"。
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建议:
- 员工入职30天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不要用商业保险替代
- 规范用工管理,特别是项目制、季节性用工
- 对于分包业务,严格审查对方资质和用工情况
-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自查
用工合规不是成本,而是对企业最好的保护。花小钱做规范,才能避免大额赔偿的风险。如果您对用工管理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专业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