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视为不定期租赁,企业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通知-南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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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223民初177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5年安徽某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与南陵县某龙汽车修理厂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将3000平方米场地及500平方米房屋(位于205国道一侧)出租给某龙修理厂,租期三年(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年租金8万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书面协议,但某龙修理厂继续使用场地:2018年11月支付4万元租金(覆盖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2020年6月前又分两次支付3.5万元+5000元(覆盖至2020年9月30日)。
2020年6月和7月,某林公司两次通知某龙修理厂:因业务需要,2020年9月30日后不再续租,请提前安排新场地。此后,某龙修理厂曾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理由包括某林公司自2019年10月起在场地堆放砂石影响经营),但法院此前已判决解除合同,驳回赔偿请求。
目前某龙修理厂仍未腾房,且拖欠电费16542元。某林公司起诉要求腾房、恢复原状、支付占用费及电费。
法院判决结果:
- 某龙修理厂10日内腾房给某林公司;
- 支付拖欠电费16542元;
- 驳回某林公司其他诉求(如占用费和恢复原状)。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法律风险点
这个案子看似是“谁先违约”的争执,实则暴露了企业在房屋租赁中极易踩坑的细节。我们用大白话拆解关键风险,帮您避免“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
风险1:合同到期后“不说话=默认续租”,企业可能丧失主动权
本案中,原合同2018年9月到期,但双方既没签新合同,也没明确退租,某龙修理厂继续交钱、某林公司照收租金——这直接被法院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就像手机自动续费,但没约定期限)。
→ 企业该怎么做:
- 租赁合同快到期时,必须书面确认:要么签新合同明确条款,要么发《退租通知书》要求对方搬离。
- 别学某林公司“口头通知”!2020年6月和7月的两次通知虽然有效,但若没保留快递签收记录或对方签收证据,法院可能不认“提前通知”,导致无法主张占用费(本案某林公司就因证据不足没拿到占用费)。
风险2:装修、建房“没批文=白干”,索赔直接打水漂
某龙修理厂在场地建了工棚、买了烤漆房,还花几十万装修,但没办任何建设审批手续。法院直接说:合同约定“政府拆迁时装修归你”,但正常到期不补偿!白干的损失自己扛。
→ 企业该怎么做:
- 作为承租方:签合同时必须加条款:“租赁期内新建/装修需双方书面同意,且出租方配合办理手续”。否则像本案,投资百万却一分赔不了。
- 作为出租方:拒绝“口头同意”装修!必须在合同里写清:“未经书面许可的改造,退租时无偿归我方所有”,避免扯皮。
风险3:土地权属不清=租金可能打水漂
某林公司主张“房屋占用费”,但法院没支持,理由很扎心:你连土地使用权证明都拿不出!法院认为“权属不明时判占用费不公平”,建议“等权属清楚了再另案起诉”。
→ 企业该怎么做:
- 出租前务必自查: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农村集体土地要查《集体土地使用证》。像本案租赁标的在农村,若权属模糊,合同可能无效(本案因已履行完毕才按有效处理)。
- 合同里埋个“保险条款”:“若因出租方产权问题导致承租方损失,出租方双倍赔偿”。既让对方放心租,也倒逼自己核实产权。
四、给企业的老实话
很多老板觉得“合同到期不续签=自动解约”,结果像某林公司一样,明明有权收房,却因没书面通知、权属不清,白白损失大半年租金。更惨的是某龙修理厂,投钱装修建房,因没手续一分赔不了。
记住三句话避坑:
- “口头约定不如白纸黑字”——到期不续租?必须发书面通知!
- “装修不办证,赔钱没门路”——建房装修前先搞定审批!
- “产权有瑕疵,收租都白搭”——出租前把权属文件摊开验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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