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给无资质个人合同无效但需支付工程款-含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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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522民初114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5年9月20日,含山某远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就其建设的浴室及超市改造工程,与陶某签订《浴室及超市改造施工合同》,由含山某远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将该工程施工的劳务发包给陶某承包完成。合同约定:工程名称浴室及超市改造;工程地点绿装产业园B2区;工程承包方式主材甲供;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改造浴室(水池、淋浴)及超市布局;工程合同总工期为36天,开工日期2015年9月20日,竣工日期2015年10月26日;工程合同单价扣除主材暂定价款200000元。合同对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约定,本工程结算方式:本工程款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余款待审计结束后(扣除主材),扣除3%作为管理费,余下价款一次性付清。案涉工程完工后,经安徽某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价款进行审计,于2018年6月8日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审定的工程价款为247394.08元,其中不含材料费(除卷材防水)施工结算价为107312.82元。对于涉案工程的工程价款,含山某远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已支付给陶某100000元,因双方至今未清算,陶某于2020年12月17日提起诉讼,法院以诉前调解程序受理后调解未果,形成本案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含山某远劳动服务有限公司需向陶某支付工程款4093.44元,驳回陶某要求支付10万元工程款及其他利息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起来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大坑"。含山某远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以为把工程包给个人能省钱,结果不仅没省成,还惹上官司。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这背后的法律风险,帮你的企业避雷:
1. 千万别把工程包给"没证"的个人
法院明确说了:陶某是自然人,没有施工资质,所以签的合同是无效的!很多老板觉得"找个熟人干就行,省了资质费",但这是大错特错。建设工程是特殊行业,国家规定必须要有资质才能干。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企业不仅可能被罚款,后期扯皮时还得乖乖付钱——就像本案中,虽然合同无效,但因为工程验收合格了,法院还是判公司要付劳务费。
2. 合同无效≠不用付钱,反而可能更吃亏
老板们最常问:"合同都无效了,为啥还要付钱?" 关键点来了!法律有个"特殊规则":工程如果验收合格,即使合同无效,企业也得按合同约定付钱。但更坑的是,无效合同里对你有利的条款可能不被支持!比如本案中,陶某以为能拿10万,实际审计只认10.7万;公司想扣10%违约金,但因合同无效且没证据,法院不认。最后双方都吃亏:陶某少拿9万多,公司多付4千多还白花诉讼费。
3. "拖着不结算"是定时炸弹
看合同约定:"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审计2018年6月就完成了,公司却拖到2020年底才被告上法庭。企业常犯的错误是:工程干完了就以为没事了,不主动结算。本案中公司辩称"诉讼时效已过",但法院认为:最后一笔钱要等审计完才能算,时效从审计结束起算。如果公司早点完成结算,可能发现早该付的钱就4千多,而不是任由对方主张10万!
4. 合同条款要"傻瓜式"写清楚
本案合同埋了两个雷:
- 说"扣除主材",但没写清哪些算主材(比如防水卷材算不算?)
- 约定"扣3%管理费",却没说明是否包含在劳务费里
结果审计报告分了两笔账(总工程款24万 vs 劳务费10.7万),双方对"合同价款"理解完全不同。给企业支招:签合同时必须白纸黑字写清:
✓ "劳务分包"还是"工程分包"(本案混淆导致责任扩大)
✓ 明确列出"主材"包含哪些(例:钢材、水泥等甲供材料清单)
✓ 付款条件加具体日期(例:审计结束后30日内付清,而非模糊的"待审计结束")
最后划重点:工程分包不是"谁便宜找谁",资质审查是底线!签合同时多花500元请专业律师把关,比事后打官司省10万都划算。工程完工后务必3个月内完成结算,别让"模糊账"变成"糊涂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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