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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挂靠合同企业面临随时解约风险-凤阳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凤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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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您是否以为口头约定挂靠经营“省事又方便”?这个真实案例敲响警钟:未签书面合同,企业可能一夜之间失去对挂靠车辆的控制权!下面用大白话带您看懂风险,避免踩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126民初570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判决书认定内容):
凤阳某腾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5日,主要从事代办车辆保险、入户等挂靠业务。徐某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系邻居关系。2016年10月21日,徐某将皖M××××挂车辆登记在凤阳某腾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挂靠经营,双方未签书面合同。2019年1月,徐某从汽车销售公司购买解放牌牵引车一辆(车架号LFWSRXSJ9J1E65697),支付首付款150600元,并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贷款238000元,凤阳某腾运输有限公司在贷款合同中作为共同借款人盖章。2019年2月15日,徐某将该牵引车登记为皖M2××××并挂靠在凤阳某腾运输有限公司经营,双方仍未签书面合同。车辆购买后,徐某个人支付了按揭贷款。2021年2月,徐某与黄某对挂靠期间费用进行结算,徐某通过微信支付所欠垫付款等16031元。后期,双方因解除挂靠关系和车辆过户问题产生纠纷,徐某于2021年6月起诉。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徐某与凤阳某腾运输有限公司的挂靠合同于2021年6月15日解除,公司需在10日内协助徐某办理两辆挂靠车辆(皖M××××挂和皖M2××××)的过户手续,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口头挂靠等于“埋雷”,企业必须签书面合同!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最常见的“懒人病”——觉得签合同麻烦,口头约定“够用就行”。法院为啥判公司输?关键就三点:

  1. “没期限=随时能解约”:挂靠合同没写明合作年限,法院直接认定是“不定期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合同任何一方都能随时喊停,只需提前通知就行。徐某一纸诉状,公司立刻丢了两辆车的控制权。
  2. “口头约定等于没约定”:公司辩称车辆是合伙购买,但拿不出书面证据。而徐某有购车合同、还款流水等“铁证”,法院自然采信实际车主。企业别指望“熟人关系”能当护身符,白纸黑字才是硬道理!
  3. “小钱省了,大钱赔光”:公司可能觉得收2000元/年管理费“稳赚不赔”,却没算清风险:一旦车辆被要求过户,前期投入的保险、税费等全打水漂,还得倒贴诉讼费。

给企业的风险防范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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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已按规范隐去真实名称,核心法律观点源自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供企业参考避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