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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 见证方 也可能要承担付款责任!当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当涂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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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18)皖0521民初263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5年6月10日,当涂县某桥镇人民政府(发包人)与安徽某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一份,约定由安徽某骐环保公司承建当涂县某桥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合同订立后,安徽某骐环保公司将合同中的配套管网工程分包给江苏某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2015年10月20日,当涂县交通运输局(发包人)与江西某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江西某威公路公司承建当涂县石兴路(即当涂县某桥镇镇府东南路)改造工程。合同订立后,江西某威公路公司组织进行了施工。

2015年11月23日,江苏某通建设公司(甲方)、江西某威公路公司(乙方)、当涂县某桥镇人民政府(见证方一)、安徽某骐环保公司(见证方二)签订《协议书》一份,内容为:为贯彻"求同存异"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施工责任,切实做好某桥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和府东南路道路改造工程的互相配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某桥镇政府2015年11月18日的专题例会的意见,相关方的施工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1、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施工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施工质量、安全工作,既要保证污水管网的施工质量,又要保证道路施工的质量。2、管网施工中,拉管控制井等对原路基开挖部位的回填压实由甲方委托乙方一并完成,另行委托施工协议,相关工作量及费用(含施工监理费)在见证方见证下,以实际发生为准,经双方监理核实无误并签章确认,且甲乙双方同意,由见证方一委托见证方二支付该部分工程款,该费用通过专项审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3、关于乙方向甲方索赔因管网工程引起的道路施工误工费(含监理服务费),由乙方、见证方一和见证方二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待费用核实无误,由见证方一委托见证方二支付误工费,该费用通过专项审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4、以上所有费用最终需纳入到某桥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总投资。协议落款处,甲方单位江苏某通建设公司、乙方单位江西某威公路公司、见证单位当涂县某桥镇人民政府和安徽某骐环保公司分别加盖了公章,并由各自单位的代表签字。

协议书订立后,江西某威公路公司暂停了某桥镇府东南路段改造工程的施工,让江苏某通建设公司先行施工,并在江苏某通建设公司施工后,江西某威公路公司对开挖的路基部位进行了回填压实。江西某威公路公司按照协议书完成任务后,对于江苏某通建设公司施工过程中造成道路损坏的损失,以及协议书中约定的误工费和施工费,江苏某通建设公司、当涂县某桥镇人民政府、安徽某骐环保公司均没有向江西某威公路公司支付相应款项。江西某威公路公司经催要未果,以致成讼。

庭审过程中,经江西某威公路公司申请,并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法院依法对江西某威公路公司所主张的工程款和各项损失进行了评估鉴定。2019年4月29日,安徽众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某桥污水厂管网工程对府东南路施工增加工程量及停工影响《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鉴定总造价为730243.23元。

法院最终判决:当涂县某桥镇人民政府和安徽某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给付江西某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及各项损失费用合计730243.23元;驳回江西某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某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合同管理漏洞——"见证方"不等于无责任方!许多企业以为在合同上签个"见证方"就没事了,结果却要"背锅"赔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让我们用大白话来解释:

  1. "见证方"可能是"付款方"的伪装
    本案中,当涂县某桥镇政府和安徽某骐环保公司都签的是"见证方",但协议里白纸黑字写着"由见证方一委托见证方二支付"。结果法院认为,虽然你们叫"见证方",但实际承担的是付款责任。企业签合同时不能只看名称,要看具体条款说了什么

  2. "委托支付"不等于"免责金牌"
    很多企业以为让别人"委托支付",自己就不用管了。但本案中,当涂县某桥镇政府作为"委托方",安徽某骐环保公司作为"被委托方",法院认定他们要共同承担责任。因为钱没到账,最终还是委托方的锅。

  3. "最终纳入总投资"不能当挡箭牌
    协议里还有一句"所有费用最终纳入污水处理站总投资",结果法院根本不认这个说法。因为这是他们内部的事,不能用来对抗第三方(江西某威公路公司)。企业别指望用"最终由XX承担"来忽悠人。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签合同前先问"谁付钱"
无论合同上叫"甲方""乙方"还是"见证方",一定要明确:谁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付钱?模糊的表述如"委托支付""最终纳入"都是风险炸弹。

"见证"二字很危险
如果只是见证事实,不要随便签"见证方"。要么不签,要么明确写"仅对XX事实进行见证,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多方协议要画"责任图"
涉及多个企业的合同,建议用表格或流程图明确:

别让"大局为重"害了你
本案中江西某威公路公司是因为"着眼大局""顾全大局"才暂停施工,结果差点拿不到钱。做生意要有合作精神,但口头承诺不如白纸黑字,该签补充协议就要签。

真实教训:
某制造企业曾因类似问题损失80多万!他们和A公司合作,B公司作为"协调方"签了协议。结果A公司跑路,B公司以"仅是协调方"为由拒赔,法院却判B公司承担30%责任——因为协议里写了"B公司确保A公司履约"。

记住:合同不是走过场,每个字都可能值几十万! 签字前多花1小时理清责任,能省下数月官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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