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缴工伤保险且对护理安排不明确将承担高额赔偿-禹州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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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3)豫10民终312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王某是禹州某甲有限公司的员工,工作岗位是成装工。2022年5月29日王某在工作时受伤,2022年9月16日被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23年3月25日被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捌级伤残,2023年4月24日被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为捌级伤残。王某受伤后先后在禹州某医院住院治疗69天、郑州某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39天、因郑州某大学附属医院暴发疫情酒店隔离6天、方某医院隔离25天、郑州某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66天。王某受伤后,禹州某甲有限公司在扣除支付王某的工资转运费两项费用之外共支付王某工伤待遇相关费用388719元。王某支付劳动能力鉴定检查费800元,禹州某甲有限公司未为王某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王某在住院期间禹州某甲有限公司也未派人护理;禹州某医院诊断证明书显示:在我科住院期间,留陪二人;2022年9月15日,在郑州某大学附属医院入院时,经双方协商,禹州某甲有限公司认可由王某家属自行聘请两名专业护工护理王某,护工工资400元/人/天,该笔费用禹州某甲有限公司支付给王某后,由王某转付给护工或者护工公司。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一审法院判决禹州某甲有限公司还需支付王某133549.15元,其中护理费高达120898.46元。公司不服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了公司的上诉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这个案子看似是护理费争议,实则是企业踩了两个"大坑",导致自己背上巨额赔偿。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想用大白话告诉老板们:不缴工伤保险+护理安排含糊=自掏腰包几十万。
坑一:不给员工缴工伤保险,就是埋"定时炸弹"
法律规定,员工入职30天内企业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这就像买"工伤保险"这个"安全气囊"——平时不起眼,关键时刻能救命。但很多企业为了省小钱,选择不缴保险。结果呢?员工一出工伤,本该由社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等,全得企业自己掏腰包。
本案中,王某只是八级伤残,公司就要多付近40万元。如果伤情更严重,赔偿金额可能高达上百万元!这笔账算下来,平时省下的保险费连赔偿零头都不够。
坑二:护理安排"打马虎眼",口头承诺也有效
很多企业遇到工伤员工时,护理问题总想"拖一拖""糊弄糊弄"。本案中,医院明确要求"留陪二人",公司大股东王某(持股50%)还跟王某家属口头约定"护工400元/人/天"。结果公司事后反悔,说"当时没授权他说话",法院根本不认!
关键点来了:
- 企业高管(即使是大股东、监事)对外沟通工伤事宜,很可能被视为代表公司
- 医院诊断证明上写的"留陪X人"具有法律效力,企业不能用"疫情期间只能1人"等理由推翻
- 口头承诺+实际支付行为=法律认可的约定,企业想赖账很难
给企业老板的3条"保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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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必须缴
别算小账!按最低基数缴纳工伤保险,每月每人成本不过几十元,但能避免几十万元的赔偿风险。员工入职当月就要办理,别等出事再后悔。 -
护理安排要"白纸黑字"
员工受伤后,立即做三件事:- 查看医院诊断证明的护理要求
- 书面确认护理方案(企业派人护理 or 支付护理费)
- 明确护理人数、标准、支付方式,双方签字留存
切记:任何口头承诺都可能成为证据,没把握的话别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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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伤应急流程
提前制定《工伤事故处理指引》,明确:- 谁负责送医、谁联系社保局、谁对接家属
- 所有沟通必须保留记录(录音、微信截图等)
- 重大事项必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
避免出现"员工跟大股东谈好了,公司却说不算数"的尴尬。
最后提醒:企业处理工伤事故,核心是"快、准、稳"——快速响应、准确执行法规、稳妥解决问题。推诿拖延只会让小问题变成大麻烦,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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