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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这样明确付款条款,企业货款拖欠风险大降 - 仙桃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仙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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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9004民初417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4月8日,天门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熊某元签订了《混凝土采购合同》,约定熊某元向该公司采购商品混凝土,总量按实际送货量计算,单价为每立方米350元。合同规定供货期为2022年4月8日至4月22日,付款方式为“开工后支付80%,剩余货款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合同还明确约定:熊某元逾期付款时,需按同期中国某规定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合同签订后,天门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8日至22日期间分批送货,累计交付价值252810元的混凝土。2022年4月30日,熊某元向该公司工作人员邹某平出具《欠条》,确认欠款252810元,并承诺于2022年9月8日前付清,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利息。但到期后熊某元未付款,天门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遂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及滞纳金(即逾期利息)。

法院判决:熊某元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天门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2810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自2022年9月9日起算至实际还清之日)。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货款拖欠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最常见的“坑”:合同写得模糊,货款一拖再拖。法院为什么这么快判企业赢?关键就在两点:

  1. 合同条款写得清清楚楚
    合同里不仅写了“完工后付清尾款”,还白纸黑字约定了逾期利息(每日万分之二)。更关键的是,熊某元后来补的《欠条》把付款日期锁定在“2022年9月8日”,等于给企业加了双保险。很多老板签合同时只写“尽快付款”“完工后结算”,结果对方拖个一年半载,企业连利息都算不清,更别说追讨了。
  2. 送货凭证一样不落
    企业把每次送货的时间、规格、金额都记录得明明白白(比如4月8日送了48125元的货),还有熊某元签字确认的欠条。反观被告熊某元,连法庭都不来,因为证据太扎实,根本没法抵赖。

给企业的风险防范建议

记住: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写清楚条款,比事后花1年追债轻松百倍。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企业老板自己得长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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