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个人签字可能要赔公司债 - 仙桃定作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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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定作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4民初271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商某乙家居公司经营家具制造和销售,叶某华是其法定代表人。某某装饰公司经营室内装修业务,白某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4年3月至8月,某某装饰公司因装修需要,向商某乙家居公司定制家具。双方通过微信群沟通:白某和某某装饰公司员工在群里发客户需求,商某乙家居公司按要求制作家具。期间,某某装饰公司付了部分款项。
2024年9月23日,白某向商某乙家居公司出具欠条,写明“本人白某(身份证号:42900619****),欠湖北某某家居有限公司104591元,保证2024年12月30日前还清。若逾期,自愿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利息”。白某在欠条上签字并按手印。之后,某某装饰公司共支付了40000元,但剩余64591元一直没付。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白某个人要向商某乙家居公司支付64591元欠款,并从2025年1月1日起,按每天0.05%支付利息,直到钱还清为止。
三、核心观点:个人签字别乱签,一不小心要赔钱!
这个案子最该警惕的是:企业老板在合同或欠条上随便签个人名字,可能让自己背上公司债务。
- 为什么白某要个人赔钱?
法院认为,白某作为某某装饰公司的老板,在欠条上写“本人白某欠款”并签字,等于主动说“这债我来扛”。这叫“债务加入”——公司债没消失,但她个人也成了共同欠债人。结果公司不还钱时,债主可以直接找她个人要钱,一分都跑不掉。 - 企业怎么防范?
- 合同必须“公对公”:签合同时,务必用公司全称+公章,别让老板或员工签个人名字。比如欠条该写“某某装饰公司欠款”,而不是“白某欠款”。
- 微信沟通留证据:本案中微信群记录成了关键证据。企业日常交易中,重要需求、付款约定都要在微信/邮件里写清楚,避免口头说说。
- 欠条陷阱要当心:如果对方要求签个人欠条,先问清楚:“这钱是公司欠的,为什么让我个人签?” 拒绝模糊表述,坚持写明“由某某装饰公司承担债务”。
一句话总结:公司债是公司的事,个人别轻易“背锅”。老板一签字,可能豪宅、存款全被法院执行,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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