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50岁员工受伤不能算工伤?关键看这个年龄红线-仙桃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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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案号:(2020)鄂9004民初429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5月中旬,郭某经湖北富迪公司熟食柜柜长电话通知到熟食岗位工作。服务时间为早晚班和中班,基本服务费2600元/月,绩效另计。2019年10月23日,郭某在工作中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郭某申请确认2019年5月至12月与湖北富迪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便后续申请工伤赔偿。
法院判决结果:驳回郭某的诉讼请求,认定双方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用工风险核心点
关键教训: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可能无法"甩锅"
本案中,郭某2019年5月入职时已年满50周岁(女性法定退休年龄),法院直接认定她"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这意味着:
- 工伤认定"一票否决":即使企业未签劳务协议、未缴工伤保险(超龄员工无法参保),员工受伤也无法走工伤认定流程。企业需自掏腰包承担全部医疗费、赔偿金,本案中湖北富迪公司垫付的住院费只是"开始"。
- 劳务协议≠万能护身符:被告公司提交的2019年劳务协议被质疑非本人签名,但法院仍因年龄问题直接否定劳动关系。反向思考:若企业误以为"签了协议就安全",未对超龄员工额外购买商业保险,一旦发生重伤事故,可能面临数十万元赔偿风险。
- 日常管理埋雷:企业给郭某办工作牌、发工作服、按月转账工资,这些本是规范用工的表现,却在劳动关系争议中成了"自证其罪"的证据——法院认为这些行为符合劳动关系特征,若非年龄硬伤,企业很可能败诉。
企业自救指南
✅ 严守年龄红线:女性员工满50周岁、男性满60周岁后,立即终止原劳动合同,改签《劳务服务协议》(避免出现"上下级管理""考勤纪律"等劳动关系表述)。
✅ 商业保险全覆盖:为超龄员工单独购买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保额建议不低于50万元,重点覆盖工作场所意外事故。
✅ 工作痕迹要切割:
- 不发"工作证",改用"服务合作卡";
- 工资通过"服务费"名义支付,备注"劳务报酬";
- 禁止纳入公司考勤系统,改用项目制结算(如按日/件计酬)。
本案警示:企业常因"人情用工"忽视年龄风险——老员工干得好就想留用,却不知法律已划出红线。一旦出事,所谓"劳务关系"可能被法院推翻(尤其员工未享受养老保险时),企业将承担工伤赔偿+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等多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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