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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将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宜都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宜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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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7)鄂0581民初1062号(一审)、(2017)鄂05民终2614号(二审)
审理法院:宜都市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08年1月至2014年1月,刘某在湖北宜都某煜矿业集团某树湾煤业有限公司从事掘井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自2011年3月至2014年4月为刘某缴纳部分工伤保险(缴纳时间非连续)。因在工作中长期接触粉尘,2015年12月11日,刘某被鉴定为矽肺壹期,2016年8月11日被认定为工伤,2016年12月1日被鉴定为柒级伤残。

刘某自1984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松木坪某家冲煤矿工作7年,松木坪某泥厂工作3年,松木坪某矿工作10年,2008年1月至2014年4月在湖北宜都某煜矿业集团某树湾煤业有限公司工作。刘某至今未办理退休手续。2014年5月公司因井下淹水让职工放假,2015年10月因政策性原因关闭,至今未生产。双方均同意解除劳动关系。2015年宜都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606.83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湖北宜都某煜矿业集团某树湾煤业有限公司支付刘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4876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3281.96元、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72136.60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3452元,合计163746.56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必须知道的工伤保险风险警示

这个案例看似是一个普通的职业病赔偿纠纷,却暴露了企业用工中几个致命的法律盲区,可能导致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

误区一:"交了部分保险就万事大吉"
公司以为"交过工伤保险"就能免责,殊不知保险必须"连续足额"缴纳才有效。本案中公司只断断续续交了3年多的保险(2011-2014年),而刘某2008年就入职了。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有一段时间没交保险,发生工伤时所有赔偿都得企业自己扛!这就像买保险只交半年保费,出事了却想让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天底下哪有这种好事?

误区二:"员工在别处工作过,责任可以分摊"
公司辩称刘某在其他煤矿工作26年,职业病不该由自己一家承担。但法院明确指出:举证责任在企业!如果你不能拿出证据证明员工的病是在别处得的(比如入职时的体检报告),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就像开餐馆不能说"顾客肚子痛可能是昨天在别家吃的",你得自证清白才行。

误区三:"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工伤赔偿就不用管"
公司认为刘某已53岁(接近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应该拿退休金而不是工伤赔偿。但关键在于:没办退休手续=没退休!只要企业没给员工办理正式退休,哪怕年龄到了,员工依然享有工伤待遇。很多企业以为"年龄到了就自动退休",这是重大误解!

误区四:"公司关了就一了百了"
公司以"2015年已政策性关闭"为由拒赔。但法院强调:公司主体不灭,责任不消!关停只是经营状态变化,法人资格依然存在,之前的欠账必须还。就像你关了小店,但之前欠的货款照样要还,不能一关了之。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1. 入职当天就交保险:别等试用期结束,第一天上班就要办理工伤保险,而且必须月月连续缴纳。
  2. 入职体检不能省:尤其是粉尘、噪音等岗位,必须做职业健康检查并保存报告。万一将来有争议,这就是你的"护身符"。
  3. 退休手续要规范:员工到龄必须及时办理退休,别以为"拖一拖没关系",每拖一天风险就增加一分。
  4. 关停也要善后:即使工厂关停,也要结清员工工资、保险和各项补偿,别留下"历史遗留问题"。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以为"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职业病潜伏期长达10-20年!今天省下的保险费,可能变成十年后几十万的赔偿金。算算这笔账,依法缴纳保险才是最省钱的经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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