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虚假标注企业必担责但超量索赔法院不支持十倍赔偿-汉川产品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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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产品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0984民初57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王某于2024年1月13日在被告武汉市武昌区某商行处花费2496元购买了52袋由被告湖北汉川某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湖牌未添加蔗糖葛根粉",商品包装上"配料"一栏仅印有"葛根粉"。后被告武汉市武昌区某商行通过快递将商品邮寄给原告。原告食用后发现与纯葛粉冲泡形态和味道差异较大,怀疑添加了其他淀粉成分,遂将未拆封商品送至青岛某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显示含有"木薯源性成分"。
法院判决:
- 武汉市武昌区某商行返还王某货款2496元;
- 湖北汉川某业有限公司支付王某惩罚性赔偿金2880元;
- 王某将所购52袋葛根粉交法院销毁;
- 驳回王某要求24960元十倍赔偿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标签真实是底线,超量索赔可抗辩
为什么企业会"踩雷"?
本案的核心问题出在"标签造假":葛根粉实际掺了木薯淀粉,却只标"葛根粉"。法院明确认定这属于《食品安全法》禁止的"掺假掺杂"行为。很多企业以为"加点便宜原料没人发现",但检测技术早已普及——现在随便寄个样品到专业机构(如判决中的青岛某测),几小时就能出结果。一旦被查实,即使对方是"职业打假人",企业也必须承担基础责任(比如退赔货款)。
关键转折点:法院为何只赔2880元而非24960元?
原告一次性买了52袋(884包),够吃2年!而产品保质期仅12个月。法院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认定:普通人合理消费量是3个月6袋,超出部分属于"知假买假牟利",不支持十倍赔偿。这给企业提了个醒:
- ✅ 风险1:别心存侥幸
产品标签必须100%真实!"未添加蔗糖"却掺木薯淀粉,"纯牛奶"加植脂末……这类操作看似省成本,实则埋炸弹。职业打假人专盯这类漏洞,可能整箱买、整柜囤,就为索赔。 - ✅ 风险2:保留证据链
被告汉川某业公司辩称"原料从钟祥采购",但拿不出采购凭证和质检报告,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法院直接认定生产者担责。企业必须保存:原料进货单、生产记录、出厂检测报告——少一个环节都可能败诉! - ✅ 风险3:学会合法抗辩
遇到"一人买50箱"的异常订单,别慌!收集对方历史投诉记录、购买数量与保质期矛盾等证据,主张"超出合理消费范围"。本案中,法院正是根据"保质期12个月+单次购买52袋"驳回了超额索赔。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标签自查每月做:对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检查配料表是否与实际成分完全一致,"零添加""纯天然"等宣传词要有检测报告支撑。
- 供应链严把关:要求原料供应商提供每批次质检报告,自建"原料-生产-销售"电子台账,确保问题可追溯。
- 异常订单留心眼:对短时间内大量采购的客户,主动询问用途并留存沟通记录,发现疑似职业打假人及时咨询律师。
小贴士:职业打假人不怕企业强硬,就怕企业规范!只要产品真实、流程合规,再刁钻的索赔也能依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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