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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员工工作中受伤企业仍需承担工伤责任-谷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谷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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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案号:(2019)鄂06行终17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8年3月7日11时许,谷城某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员工杨某在检查钻床设备保养时,右臂被钻机绞伤。杨某随即被送往谷城县人民医院紧急救治后转往襄阳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伤情为:1、右上臂截肢术后;2、左多发肋骨骨折;3、TH3、4椎体压缩骨折;4、L1左侧横突骨折。经过63天的住院治疗,于2018年11月13日出院。2018年5月9日,杨某向谷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谷城某文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此后,杨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10月12日,谷城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杨某与谷城某文公司之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2018年11月7日,杨某向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18年12月17日,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杨某所受伤害为工伤。

谷城某文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被驳回诉讼请求。公司又上诉至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理由是杨某发生事故时已经54岁,达到退休年龄,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应按雇佣关系处理。但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杨某所受伤害为工伤,谷城某文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关键问题: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不等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工作中受伤企业仍需承担工伤责任!

很多企业老板认为,员工到了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0岁),就自动变成"劳务关系",不用交社保、不用担工伤责任。但这个案例中,杨某54岁受伤,法院仍然认定是工伤,为什么?

关键在于:法院已经通过民事判决确认了杨某和公司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企业对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支付固定工资、安排具体工作,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而一旦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无论年龄多大,工作中受伤就属于工伤,企业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常见误区:

  1. "员工过了退休年龄,就是临时工,出事了赔点钱就行"——错!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赔偿标准比普通人身损害高得多。
  2. "没签合同就不是劳动关系"——错!法院看的是实际用工情况,不是一纸合同。
  3. "员工自己不小心,公司不用负责"——错!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责任",除非是员工故意犯罪或醉酒等特殊情况。

企业防范风险三招:

  1. 退休人员要签"劳务协议"

    • 明确写清楚"双方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 约定工作内容、报酬方式、安全责任(可约定购买意外险)
    • 避免使用"上下班打卡""绩效考核"等劳动关系术语
  2. 必须买足商业保险

    • 退休人员无法参加工伤保险,但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
    • 保额要足够覆盖可能的伤残赔偿(如截肢至少50万以上)
    • 保留好缴费凭证,出事时能直接理赔
  3. 出事别慌张,关键留证据

    • 第一时间保存现场照片、监控录像
    • 做好员工谈话记录(但别诱导签字)
    • 如果对劳动关系有异议,要在劳动仲裁阶段就提出,别等到工伤认定后才争辩

特别提醒:本案中公司还犯了个低级错误——纠结"杨某因截肢无法亲自签名"这个程序问题。其实工伤认定中,委托他人代签完全合法!企业抗辩要抓实质问题(如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工作原因受伤),别在程序细节上浪费精力。

很多老板觉得"我们小企业,用几个退休老人没问题",但一旦发生截肢这类重伤,赔偿少则五六十万,多则上百万,足够让小企业破产。千万别为省几千块保险费,赌上整个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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