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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脱落砸坏车辆,施工单位10年后仍要赔偿-宜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宜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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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3)鄂0684民初367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2年12月30日,宜城某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和某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签订《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某乙公司施工丰业大厦工程项目。2013年11月16日,某甲公司与湖北某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体工程完工后,某甲公司将丰业大厦交付购房者使用,业主们已经入住。

2023年3月16日晚8时30分,熊某发现自己停放在宜城市丰业大厦东侧墙边的"丰田"牌轿车被高空脱落的大厦外墙饰面层砸坏。同时被砸坏的还有一辆陈某的"北京现代"牌轿车。陈某发现后立即拨打110报警,警方到场查看后建议通过诉讼解决。熊某为此支付了3520元车辆维修费。

2023年5月,某甲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丰业大厦外墙进行鉴定,结果发现:外墙保温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14处抽检部位中,11处有耐碱网格布,而脱落部位完全没有耐碱网格布及塑料锚栓。外墙脱落的根本原因是施工时未按图纸要求使用网格布和锚栓,而是用厚度不均的水泥砂浆代替,导致墙面空鼓脱落。

2023年5月30日,相关部门才为丰业大厦A栋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法院判决:某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赔偿熊某车辆维修费3520元,宜城某下置业有限公司和湖北某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关键点:外墙掉下来砸坏车,10年后的施工单位照样要赔钱!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以为:

但法院判决狠狠打了这些想法的脸!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工程竣工10年后,如果因为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施工单位仍然逃不掉赔偿责任!

为什么10年后还要赔?三个必须知道的真相:

  1. 外墙有"保质期",但不是你想的那么短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明确规定:外墙外保温工程在正常使用下,寿命应不少于25年!不是2年或5年质保期过后就万事大吉。本案中,某乙公司施工时偷工减料(没用网格布和锚栓),直接导致10年后外墙脱落,所以必须赔偿。

  2. "开发商提前使用"不等于"质量合格"
    某乙公司辩称"开发商2016年就让业主入住了,等于默认验收合格",但法院不买账!因为这是第三方(车主)的损害赔偿,不是开发商自己在投诉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对主体结构和关键部位的质量责任,不能因为开发商提前使用就免除。

  3. 监理单位也没法"装看不见"
    某丙公司作为监理方,没发现施工中的严重问题(3处关键部位完全没用网格布和锚栓),也要和开发商一起承担连带责任。监理不是"盖章签字"那么简单,必须真正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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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质量事故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而消失,只会像"定时炸弹"一样,不知何时引爆! 本案中某乙公司本可省下几百元网格布和锚栓费用,却要赔偿3520元维修费,还背上诉讼记录,可谓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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