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盖变造公章借款公司不担责-老河口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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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18)鄂06民终305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齐某自2011年2月起担任老河口市财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出纳。2015年7月21日,齐某到其朋友曹某家中借款,曹某交付现金10万元,齐某出具借据:"今借曹某壹拾万元整,利息壹万元整,到期还款日为2015年8月10日"。该借据上加盖了"老河口市财某担保公司"印章(实为齐某利用保管财务专用章的便利,遮挡"财务专用章"字样后变造而成),齐某本人在借款人处签名。2016年1月31日,齐某再次以同样方式向曹某借款并出具借据,内容为:"今借曹某壹拾万元整,月息2分,到期还款日为2016年3月2日",同样加盖变造印章并签名。两笔借款均被齐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消费。借款到期后,齐某仅偿还部分款项,并于2017年1月24日、25日开具两张现金支票(金额5万元、30万元),用途标注"退保证金",加盖财某担保公司财务章和何某宽私章。因账号不清、印鉴不符,曹某未能提取现金。2017年9月,齐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逮捕;2018年4月,法院刑事判决认定齐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和二审均驳回曹某的诉讼请求,认定借款是齐某个人行为,老河口市财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子看似是"员工坑公司",实则暴露了企业内部管理的致命漏洞!曹某以为盖着公司章的借条万无一失,结果血本无归;而公司也差点"躺枪"背锅。核心教训就一句:员工私盖变造公章≠公司要买单!关键看企业是否管好了"人、章、钱"。
为什么公司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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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形同虚设
齐某作为出纳,竟能随意遮挡财务章变造假公章——这就像把保险柜钥匙交给保洁员还说"随便用"。法院明确指出:变造印章不代表公司真实意思,公司不追认就无需担责。 -
员工越权行为"一眼假"
出纳的职责是管钱,不是借钱!担保公司对外高息借款(本案首笔利息月利率高达15%),明显违反常理。曹某只和齐某私下交易,连公司大门都没进,法院认定他"不够善意"——就像你借钱给小区保安说"公司周转困难",却不找老板核实,能怪公司吗? -
漏洞早有征兆却被忽视
齐某用假支票抵债时,金额(35万)远超实际借款(13万),用途还写"退保证金"。这种明显矛盾,公司若建立资金监控机制,本可早发现异常。
企业必须做到"三堵死"
✅ 堵死印章漏洞
- 财务章、公章必须分人保管,使用需经负责人书面审批
- 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记录时间、用途、经手人(例:齐某变造印章正是因无人监督)
- 定期核对印章使用记录,发现异常立即报警
✅ 堵死权限漏洞
- 明确岗位职责说明书(例:出纳"仅限资金收付,无权对外融资")
- 大额资金往来必须通过公司对公账户,严禁员工个人账户代收代付
- 要求合作方核实交易:对外借款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银行转账
✅ 堵死监控漏洞
- 设置账户异常交易预警(如单笔超5万、非工作时间转账)
- 每月核对银行流水与财务账目,重点检查"退保证金""往来款"等模糊用途
- 新员工入职必签《廉洁承诺书》,每年开展法律风险案例培训
特别提醒:若有人持"公司借款"凭证找你,务必做到"三核实"——核实是否法定代表人授权、核实是否公司账户收款、核实是否经正规审批流程。否则,下一个"曹某"可能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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