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担保要算清账,责任范围不明可能背巨债-丹江口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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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4)鄂0381民初332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1年11月3日,被告某工贸公司、某米业公司、某公司、姚某钦、聂某涛、刘某彦、柯某林、刘某军、张某基、张某芳与原告某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书》。其中,某公司在50万元的限额内对原告担保代偿的借款本息,代偿资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某米业公司、姚某钦、聂某涛、刘某彦、柯某林、刘某军、张某基、张某芳在220万元的限额内对原告为某粮油公司担保代偿的借款本息,代偿资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反担保责任范围:债务本金,利息,代偿后的资金占用费,实现债权的费用,代偿后的资金占用费约定为月利率2%。
2021年11月18日,被告某粮油公司与某农村商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22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初始执行年利率为6.5%。在借款合同签订后,某农村商业银行将220万元借款发放给了某粮油公司。
在借款到期后,被告某粮油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2022年12月27日,经协商,某农村商业银行与被告某粮油公司签订《延期还本协议》,同意延长贷款期限至2023年11月26日。同日,原告某融资担保公司与被告某粮油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2023年1月17日,原告某融资担保公司与被告某粮油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协议》《抵押反担保合同》,约定由原告对某粮油公司的220万元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在延期还款到期后,某粮油公司没有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某农村商业银行于2024年7月10日向原告送达了《再担保业务代偿通知书》,要求原告某融资担保公司履行代偿保证责任。原告某融资担保公司按照保证合同约定,在2024年7月10日代偿了本息2308869.5元(本金220万元,利息108869.5元)。
2024年10月24日,原告某融资担保公司与湖北三丰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产生律师代理费5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粮油公司偿还担保公司代偿的借款本息2308869.5元及律师费5000元,并从代偿日2024年7月10日起,以代偿金额为基数按LPR四倍支付利息;某工贸公司和某米业公司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某公司在5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姚某钦等7名个人在22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
三、担保风险警示:企业如何避免"好心办坏事"
这起案件看似是担保公司向债务人追债,实则给我们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如果不做好风险防范,很可能让自己陷入"替人还债"的困境。
1. 担保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可能让你背上巨债
在本案中,某融资担保公司好心为某粮油公司担保220万元贷款,结果粮油公司还不上钱,担保公司不得不掏出230多万帮其还债。更麻烦的是,这笔钱还"越滚越多"——从代偿日起,还要按LPR四倍(目前年化约16%)计算利息。对企业来说,这可能是个"无底洞"。
企业应对: 担保前一定要问自己三个问题:
- 对方到底有没有还款能力?(查查他的财务报表和银行流水)
- 如果他真还不上,我能不能承受这个损失?
- 有没有足够的保障措施让我能"把钱收回来"?
2. 反担保约定模糊,等于给自己埋雷
本案中,法院只支持了LPR四倍的利息,而没有支持合同约定的月利率2%(年化24%),就是因为法律对民间借贷利率有上限规定。很多企业负责人以为"合同写了就算数",实际上:
- 担保追偿的利息不能超过LPR四倍
- 如果协议中没写清楚,可能连基本利息都拿不到
- 限额约定不清,可能从"有限担保"变成"无限责任"
企业应对: 签订担保协议时,务必写清这四点:
- 担保的最高金额是多少(如"不超过500万元")
- 利息和费用怎么算(明确写"不超过LPR四倍")
- 担保到什么时候为止(如"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 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如"对方提供虚假材料")
3. "连带责任"比你想的更可怕
很多人以为"连带责任"只是在主债务人还不上时才需要帮忙,但实际上:
- 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你全额要钱,不用先找主债务人
- 本案中,即使某粮油公司有厂房土地,担保公司也能直接要求其他担保人还款
- 一旦签了连带责任担保,你的企业可能瞬间背上巨额债务
企业应对: 如果必须提供担保,尽量选择"一般保证"而非"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必须先找主债务人,实在不行才能找你,这给了你第一道防线。
4. 个人为企业担保=拿自家财产冒险
本案中,姚某钦等7位自然人股东全部成了被告。很多老板以为"公司是公司的,我是我的",但一旦签了个人担保:
- 你的房产、存款可能被强制执行
- 家庭生活可能受到严重影响
- 案例中张某基作为某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也要承担责任
企业应对:
- 老板尽量不要为企业债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担保
- 如果必须签,明确写清"仅以XX资产为限"
- 优先用设备、股权等作抵押,而非个人房产
5. 实用防坑指南:企业担保必做三件事
基于这个案例,我给企业朋友三条保命建议:
(1)签担保协议前,必须做"压力测试"
- 假设对方完全还不上,你企业能否承受这个损失?
- 查对方征信报告、涉诉情况(这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都能查)
- 要求对方提供足额反担保,且反担保物要能快速变现
(2)协议里必须写明"退出机制"
- 增加"对方财务状况恶化时,我方有权要求提前解除担保"条款
- 约定"对方必须定期提供财务报表,否则视为违约"
- 明确写清"律师费、诉讼费由违约方承担"(本案就因写了这条,担保公司拿回了5000元律师费)
(3)担保后不能当"甩手掌柜"
- 定期查看对方经营状况(比如每季度要一份简要报表)
- 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如本案粮油行业受粮食价格波动影响大)
- 发现异常立即行动,别等到银行来催收才着急
结语:
担保就像给朋友借钱,好心可能办坏事。本案中,某融资担保公司因为协议约定明确,最终成功追回代偿款;而某粮油公司的股东们却因担保范围不清,要为220万元债务"兜底"。企业经营中,既要勇于开拓业务,更要懂得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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