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不还?小心被追讨高额违约金-太和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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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老板,您是不是觉得“欠钱不还只是小事,拖一拖就过去了”?这个真实案例狠狠打了这个想法的脸!一家超市因为拖欠货款2万多元,不仅被法院判全额还款,还得额外支付违约金。今天,我就用大白话帮您拆解这个案子,教您避开类似坑。看完您会发现:企业间交易,细节不注意,分分钟变“冤大头”!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222民初441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自2016年起,太和某和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陆续向浙江某丽针织袜业有限公司采购袜子等货物。2020年2月29日,双方对账后确认:太和某和超市还欠浙江某丽公司22276元货款没付。
判决结果:
法院直接判太和某和超市15天内还清22276元,并从2020年9月1日起,按年利率3.85%额外支付违约金(算下来每年多付850多元),直到钱还完为止。浙江某丽公司原本要求更高违约金(按银行利率1.5倍算),但法院只支持了这部分,所以驳回了其他请求。
三、核心观点:拖欠货款不是“拖得起”,企业必须守住3条底线!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超市欠钱不还”,实则暴露了企业最常见的3个致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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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账”变“死账”——没证据=白干
法院为啥直接认欠款?就凭那张2020年2月的结算单!浙江某丽公司保留了书面确认,而太和某和超市连法庭都不敢来(缺席审理)。现实中,多少企业用“微信说说”“电话打个招呼”就发货,结果对方赖账时,连“谁欠谁钱”都扯不清。风险提示:每次交易必须签书面合同或结算单,哪怕金额小也要留痕——拍照、盖章、电子确认都行,别等打官司才后悔没留证据。 -
“拖一拖”变“罚大款”——违约金不是摆设
您可能觉得:“晚付几个月怕啥?”但法院判的违约金(年利率3.85%)是法定的“惩罚利息”。现实中,如果合同写清“逾期每天罚1%”,2万块拖半年能滚出6000元!风险提示:合同里必须写死付款时间、违约金标准(别超过银行利率4倍);发现客户拖款,立刻发书面催告函——拖得越久,损失越大。 -
“不出庭”等于认输——企业千万别当“鸵鸟”
太和某和超市全程不答辩、不出庭,法院只能按原告说的判。很多老板以为“不接传票就没事”,结果自动败诉!风险提示:收到法院通知必须重视:① 立刻找律师;② 准备付款记录、沟通证据;③ 实在没钱,也要去法庭申请分期还。沉默=认账,别拿公司前途赌气!
征和律师划重点:企业交易不是“熟人好说话”,而是“白纸黑字才靠谱”。货发出去不签单、欠款不催收、出事就躲着,等于给对手送“胜诉大礼包”。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
这个案子超市只欠2万块,却背上违约金+诉讼费,真是“捡了芝麻丢西瓜”。作为企业主,您每天忙业务、抓客户,但别让“法律细节”暗中拖后腿!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定制法律顾问服务——用极高的性价比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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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再忙,也别等“出事”才找律师。从今天起,让法律成为您的赚钱帮手,而不是救火队员!
(注:本文案例已按规范匿名处理,企业名称如浙江某丽针织袜业有限公司、太和某和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等均为化名,核心风险点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