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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付款须谨慎:错付第三方需再付原债权人-和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和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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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523民初87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原告何某与被告和县某祥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口头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石料。2020年9月10日,经结算,被告计欠原告石料款273908元,并出具收款收据一份。此间,被告先后通过银行转账向倪某支付货款272000元,委托其向原告付款。倪某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原告支付货款229768元,余款44140元至今未支付。原告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和县某祥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必须再付给原告44,140元及相应利息,同时驳回原告关于剩余货款的其他请求。也就是说,公司已经把钱给了"中间人"倪某,但法院还是判公司要再付一笔钱给实际供货人。

三、核心观点:付款对象确认不当,企业面临重复支付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一个让很多企业栽跟头的大坑——付款给谁没搞清楚!

想象一下:你是一家建材公司的老板,有人联系你要买石料,你安排人送货到指定工地,对方说"钱会通过中间人转给你"。你收到中间人转来的部分货款后,以为万事大吉。没想到几个月后,真正的供货商拿着结算单找上门,说中间人没把全款转给他,还把你告上法庭...这就是本案的真实写照!

为什么法院判企业要再付钱?

关键在于:和县某祥公司没能证明何某授权让倪某代收全部货款。法院认为,虽然公司把27万多全打给了倪某,但这属于"履行合同不当"——就像你请快递员送信,结果他把信扔了,你不能说"我已经付过快递费了"就完事,你还得重新写信寄出去!

对企业的重要警示:

  1. 口头约定太危险:本案最大的问题就是双方只有口头约定。做生意别怕麻烦,一定要签书面合同,白纸黑字写清楚"货卖给谁"、"钱付给谁"。很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打个电话就行",真出事时才发现"熟人"的证词法院不一定认。

  2. 付款对象要"三确认"

    • 确认对方是不是合同签约方
    • 确认是否收到书面付款指令
    • 确认付款账户信息是否与合同一致
      本案中,如果和县某祥公司能让何某写个字条:"请将货款付至倪某账户",就不会有后续麻烦。
  3. 警惕"中间人"陷阱:当出现第三方收付款时,必须弄清法律关系:

    • 是代理关系?需有授权书
    • 是债务转让?需三方协议
    • 是委托付款?需书面确认
      不能仅凭口头说"我帮某某转钱"就付款,本案中倪某声称是"合伙人",但没证据支持。
  4. 保留完整证据链:从送货单、对账单到付款凭证,每个环节都要留痕。和县某祥公司有向倪某付款的记录,但缺了最关键的"何某授权"证据,导致27万打水漂。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记住:在商业世界里,"我以为"不是法律认可的理由。付款环节看似简单,却可能是企业最大的风险点之一。宁可多花10分钟确认付款对象,也别省这个时间导致损失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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