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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缴工伤保险致员工工伤需承担全部待遇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大冶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大冶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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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0281民初894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陈某于2021年3月12日入职被告湖北某科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调直工。被告只为原告缴纳了2021年9月和10月的养老保险,未缴纳工伤保险。2023年5月7日,原告在工作过程中左手被机器锯伤,伤后被送往黄石某医院住院22天,于同年5月29日出院。出院诊断为:左手开放性损伤伴骨折脱位等7项伤情。住院期间,被告安排了护工,并支付了医疗费。2024年1月8日,原告第二次到黄石某医院住院治疗7天,于同年1月15日出院。此次住院由原告家属护理,医疗费11947.21元由原告垫付。2023年8月31日,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原告所受伤为工伤。2024年3月29日,黄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原告工伤致残程度为九级。

原告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为4626元。原告受伤后未回被告单位上班。被告认为原告受伤属于违规操作所致,故未发放原告2023年5月份7天的工资1000元。原告向大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被告需向原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被克扣的1000元工资及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31426.21元;驳回原告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企业不给员工缴工伤保险,出事就得自己"全单买单",甚至还要倒贴经济补偿金。很多老板觉得"省点社保费能多赚点钱",但这个判决告诉我们,这种"小聪明"可能带来"大窟窿"。

先看两个血淋淋的教训:

  1. 工伤保险没缴,全部待遇自己扛
    被告公司只给陈某交了2个月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压根没交。结果陈某上班时左手被机器锯伤,九级伤残。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所有工伤待遇(包括4万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万多的医疗补助金等)都该由公司承担。算下来光工伤部分就赔了12万多,这比几年省下的保险费还多!更扎心的是,第一次住院的医疗费公司已经付了,但第二次住院的1万多元又得再掏一遍——没缴保险就像没买车险,出事故只能自己修车

  2. 克扣工资=主动送"辞职补偿金"
    公司认为陈某受伤是自己违规操作造成的,就扣了她5月份1000元工资。法院直接打脸:工伤是工作造成的,不能怪员工,更不能因此扣工资!法律规定工资必须足额发,克扣1分钱都违法。更要命的是,因为公司既没缴社保又克扣工资,陈某提出解除合同,公司还得额外支付近7000元的经济补偿金——相当于公司为自己的错误多付了两笔钱。

特别提醒老板们注意两个"隐形炸弹":

给企业划三条"保命线":

  1. 社保必须"应保尽保":员工入职当月就要办齐五险,别信"员工自愿不交"的鬼话。工伤保险费率才0.5%左右,但一次九级伤残赔偿可能超10万,真出事时才知道这钱花得值。
  2. 工资发放"零容忍":再大的理由也不能扣工资,绩效争议要通过合法程序解决。建议每月工资条让员工签字确认,避免"说不清"。
  3. 安全培训"留证据":如果真因员工违规出事,必须保留安全培训记录、操作规程签字文件。但记住:这只能减少事故,不能免除工伤赔偿责任!

最后说句大实话:这个案子公司败在"省小钱赔大钱"。4626元的月工资,全年社保才多花3000多元,但最终赔偿超过13万。合规经营不是成本,而是最便宜的"保险"。下次签劳动合同前,先问问自己:省下的这点钱,赔得起一场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