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下招人受伤公司仍需担责-永城工伤保险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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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案号:(2025)豫1481行初8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5月19日,徐某礼通过永城市德某公司的李某介绍,到永城市淮某大道混凝土搅拌站应聘工作,面试成功后立即开始干活。3天后,也就是2023年5月22日上午,徐某礼在公司院内打扫搅拌车时不小心摔下来,腰部受伤,诊断为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当天他就报了警,永城市公安局演集派出所出具证明:徐某礼在永城市淮某大道某小区对面的永城市德某公司(搅拌站)内工作时摔倒受伤,有监控视频为证。
徐某礼受伤后,多次联系德某公司的翟某华、李某等人,提到自己和公司签过"入职协议"。李某还亲口告诉徐某礼:"搅拌站就叫德某"。2023年7月,徐某礼申请工伤认定,但人社局第一次搞错了单位,把责任算在了永城市汇某公司头上。汇某公司不服打官司,法院判决人社局重做。人社局重新调查后,认定德某公司才是责任单位。德某公司不认账,申请行政复议,永城市政府维持原决定。德某公司又告到法院,一审、二审都败诉了。
法院最终判决:徐某礼的伤属于工伤,由永城市德某公司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责任,驳回德某公司的所有诉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我给各位老板划重点:
第一坑:以为"员工私下招人"就不用负责
德某公司喊冤说:"李某、翟某华招人没经过公司同意,我们不认!"但法院为啥不买账?因为李某和翟某华的工资社保都是德某公司交的,他们就是公司的人!普通人招个临时工可能无所谓,但在法律眼里,只要是公司员工干的活(哪怕没授权),公司都得兜底。就像你让员工去买菜,他顺手给你搬了袋米——米砸脚了,你也得赔。
企业怎么防?
- 招人必须走正规流程:贴招聘启事、签书面合同、办入职手续
- 员工推荐新人要书面审批,禁止"熟人一句话就上岗"
- 每月核对实际用工名单,发现"黑户员工"立即清理
第二坑:以为"不签合同就能赖账"
徐某礼说签过"入职协议",但德某公司死活不给。结果法院直接判公司败诉——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必须给员工一份,公司藏起来反而坐实违法。更狠的是,派出所出警记录写明"在德某公司受伤",监控视频也能证明,公司想抵赖根本不可能。
企业怎么防?
- 新员工入职24小时内必须签合同,一式两份
- 用电子合同系统自动存证(现在很多APP能免费用)
- 工伤高发岗位(如司机、操作工)额外买商业保险
第三坑:以为"拒收文书就没事"
人社局给德某公司送通知,公司员工假装没看见、不签字。人社局就把文书贴在公司大门上拍照留存——这叫"留置送达",完全合法!更绝的是,德某公司后来自己提交了答辩意见、申请了复议,等于亲口承认"我收到了"。法律文书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企业怎么防?
- 门卫/前台必须签收所有快递文件,重要信件当天转交负责人
- 定期查企业信用代码下的政务信息(人社局官网能查)
- 收到法律文书别慌,3天内联系专业律师
小结
企业主常犯的错误:觉得"小事不用管""员工自己会处理"。但法律只看结果——只要人在你地盘干活、拿你工资、受你管理,出事就得你买单!尤其是建筑、运输、制造这些工伤高发行业,一套规范的用工流程能省下百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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