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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无证据,企业索赔难成功-荥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荥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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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民终1962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0年5月4日,河南某乙公司与河南某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河南某丙公司承包荥阳市某路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给排水工程),工期41天。2020年5月13日,双方又签订《水泥砼浇筑分包合同》,由河南某丙公司负责路面基层浇筑。2021年3月7日,郑州某甲公司与河南某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郑州某甲公司承包荥阳市某路街道办事处某片区改造项目,工期30天,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完工后支付75%,验收后付至97%,质保金3%一年后付清。2023年1月14日,双方签订结算单,确认最终结算金额为187,449元。2021年2月9日至2023年6月6日,郑州某甲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向河南某乙公司转账合计173,000元,通过微信向徐某转账10,000元(备注工程借支),向王某转账5,000元(备注徐某工程款)。郑州某甲公司主张:1. 河南某乙公司应退还10万元保证金;2. 双方曾口头约定,由郑州某甲公司直接承包河南某丙公司的工程,河南某乙公司每平方米增加1元工程款;3. 河南某乙公司还应支付隐形工程量、杂工及三轮车、防尘布等费用356,598.4元。但河南某乙公司否认口头协议,称郑州某甲公司施工内容与2021年合同无关,相关工程实为河南某丙公司项目。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河南某乙公司支付郑州某甲公司劳务费4,449元(结算总额187,449元减已付183,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郑州某甲公司索赔的35万余元未获支持,仅拿回4千余元,还承担了大部分诉讼费。

三、案例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工程款纠纷”,实则是口头协议惹的祸!郑州某甲公司败诉的关键原因很简单:说好的事情没写进合同,关键证据又拿不出。咱们用大白话拆解风险点,帮企业避坑:

  1. 口头协议等于“白说”?法律只认白纸黑字!
    郑州某甲公司声称和河南某乙公司口头约定“每平方米加1元”,还让河南某乙公司直接付钱。但法院一查:合同是2021年签的,口头说的工程却是2020年干的,时间对不上!更糟的是,没签字的协议,法院根本没法认。法律讲究“合同相对性”——河南某乙公司只和河南某丙公司签了合同,你郑州某甲公司再冤,也只能找河南某丙公司要钱,不能跨过中间人直接告甲方。
    企业避坑指南

    • 甭管关系多铁,所有约定必须写进合同!比如“甲方额外付钱”“工程量增加”,立刻补签书面补充协议。
    • 如果对方推脱,至少用微信文字确认(比如“宋总,咱说好的每平加1元,您看这样行不?”),录音也行,但得保存原始文件。
  2. 结算后“翻旧账”?法院:证据呢?
    郑州某甲公司主张2020年的“隐形工程”和杂工费,但结算单2023年才签。法院一查:派工单全是2020年的,而合同是2021年签的,明显是河南某丙公司的活儿!更致命的是,提交的“王某签字单”“微信录音”要么模糊不清,要么和一审证据矛盾(比如徐某的单子背面被篡改),证据链断得像散架的梯子
    企业避坑指南

    • 每天干活留“痕迹”:派工单、签证单必须当场让对方负责人签字,写清日期、工程量。手机拍照也行,但得带水印时间!
    • 结算前清零所有账:签结算单前,把零工、材料费全列清楚,双方盖章确认。一旦签字,再想加钱?难如登天!
  3. 保证金别当“糊涂账”,转错账户就白扔
    郑州某甲公司交了10万保证金,以为能抵工程款。结果一审把这笔钱算成“已付款”,二审才发现是河南某乙公司2021年退的,但收据盖的却是另一家公司章——钱转给谁、为啥转,没证据就等于没发生
    企业避坑指南

    • 交钱时备注用途(如“荥阳项目保证金”),保留转账凭证+收据原件。
    • 如果对方说“替别人付钱”,必须签三方协议,写明“甲方向乙方支付丙方欠款”。

总结一句话:企业做生意,口头承诺别轻信,签字盖章是黄金。工程干得再漂亮,证据没留好,法院也帮不了你。尤其在建设工程领域,活多人杂,更要做到“每一步留痕、每一笔入账、每句话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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