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招聘广告承诺必须兑现,否则要赔钱!-应城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应城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鄂0981民初133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应城某汽公司向社会发布招聘公交汽车驾驶员的广告,并承诺,招收增驾、初学人员,报名培训费用由公司出资,不用个人承担。2018年8月3日陈某向孝感市合力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支付了10998元的增驾为A1的培训费。陈某取得A1驾驶证资格后,于2019年8月到应城某汽公司处从事公交车驾驶工作,并于2019年8月23日向公司交纳了5000元的车辆安全风险金。2019年11月18日公司与陈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由基本工资1500元+通讯费+考核工资组成。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公司没有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6月4日陈某驾驶的公交车发生电池故障,无法正常行驶,公司将该公交车拖回后,要求陈某支付拖车费800元,陈某拒绝支付后,公司停止了陈某的工作,要求陈某回家等待处理,并从2020年6月4日停发了陈某的工资。为此,陈某向应城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判决公司退还增加培训费,风险保证金,并支付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的生活费等。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应城某汽公司的诉讼请求;应城某汽公司需退还陈某增驾培训费10998元和风险保证金5000元,合计15998元;还需支付陈某2020年6月5日至2021年1月18日的生活费11150元;确认双方于2021年1月18日解除劳动关系。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看似简单的劳动纠纷,实际上暴露了企业在用工管理中的三大致命漏洞,每一点都可能让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

第一,招聘广告就是"法律承诺",不能随便说说!
应城某汽公司在招聘广告中白纸黑字写着"报名培训费用由公司出资,不用个人承担",结果当陈某真垫付了1万多元培训费后,公司却想赖账。法院明确指出:招聘广告是企业向公众发出的要约,应聘者基于此承诺付出行动(垫付培训费),企业就必须履行。很多企业HR为了吸引人才,喜欢在招聘广告中夸大其词,比如"五险一金全包""培训费用公司承担"等,但实际入职后却不兑现。这种做法风险极大——一旦发生纠纷,这些广告内容都会成为法院判企业败诉的铁证!

第二,"停职待岗"不等于"不用发工资"!
公司因为一辆公交车的电池故障(很可能是正常损耗),就让陈某"回家等通知"并停发工资,这是典型的违法操作。法院认为:既然是公司要求员工待岗,就属于企业原因造成的停工,必须支付基本生活费。现实中很多企业遇到类似情况,习惯性让员工"先回去,等通知",却忘了这期间仍要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正确做法是:如有正当理由需要停工,应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同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支付生活费,否则可能面临双倍赔偿。

第三,"风险保证金"早就是违法收费!
公司收了陈某5000元"车辆安全风险金",以为能约束员工小心驾驶。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企业想规避车辆损坏风险,完全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来解决,而不是违法收取费用。一旦被员工投诉,不仅本金要退还,还可能被劳动监察部门处以罚款。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1. 招聘广告要"说话说满":发布前让法务或专业律师审核,确保每项承诺都有能力兑现,避免使用"包学会""全报销"等模糊表述。
  2. 待岗处理要"留痕留证":若需员工暂时待岗,必须出具书面通知,写明原因、期限和生活费标准,并由员工签字确认。
  3. 风险管控要"合法合规":取消一切名目的保证金,改用劳动合同约定赔偿责任上限,或通过商业保险转移经营风险。
  4. 制度公示要"全员签字":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向员工公示并取得确认,否则在劳动仲裁中可能被视为无效。

作为企业经营者,请记住:劳动纠纷中企业败诉率高达80%以上,往往不是因为法律不保护企业,而是因为企业管理不规范、证据保存不完整。一个小疏忽,可能让企业付出数倍于应有成本的代价。

四、专业支持,让企业用工无忧

面对复杂的劳动法律法规,企业如何做到既规范管理又不失灵活性?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劳动法律团队深耕企业用工领域,已帮助300+企业建立合规用工体系。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还可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支持的价值。一次规范的用工管理,胜过十次纠纷后的补救,让专业力量为您的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