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按时还贷将触发借款提前到期及连带担保责任-应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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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981民初102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与沃某机械(湖北)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00万元,借款期限从2021年10月29日到2024年10月29日,约定每月20日结息,贷款发放后每半年还本一次:第一年还本80万元,第二年还本220万元,第三年还本500万元。若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从逾期之日起在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如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同日,沃某机械(湖北)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路以西地段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上海沃某有限公司与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朱某及其妻子毛某与银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均约定为沃某机械(湖北)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最高额112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签订后,银行于2021年11月17日、24日分别发放300万元、500万元贷款。沃某机械(湖北)有限公司偿还了130万元本金及至2023年11月17日的利息后,未再按约定还款。银行于2023年11月21日、12月1日向被告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和逾期贷款催收函,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截至2023年12月18日,沃某机械(湖北)有限公司欠银行本金670万元、利息29436.83元、罚息6807.98元、复利181.14元。
沃某机械(湖北)有限公司辩称因疫情影响无力还款已申请延期,银行提前宣布贷款到期构成"抽贷";上海沃某有限公司称未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担保;朱某、毛某称毛某未参与公司经营是"被迫"签订担保协议。
法院判决沃某机械(湖北)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67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上海沃某有限公司、朱某、毛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是简单的借钱不还问题,实则揭示了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常见的五大法律风险,值得所有企业管理者高度警惕:
第一,"按时还款"不是小事,是企业生存的底线
很多企业认为"晚几天还款没关系",但本案明确显示:一旦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还款,银行就有权立即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沃某机械(湖北)有限公司只是延迟支付了110万元(原应于2023年11月21日支付),就导致800万元贷款全部变成"立即到期债务"。更严重的是,企业以"疫情影响"为由申请延期,但未经银行书面同意,法院不认可这种理由。企业风控要点:务必建立严格的还款提醒机制,提前与银行沟通可能的还款困难,争取签订书面展期协议,而非单方面"申请延期"。
第二,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走正规程序,否则股东要"背锅"
上海沃某有限公司辩称"未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担保",但法院认定其已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需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为他人提供担保虽非强制,但若无决议,善意相对人(如银行)可要求公司承担责任。企业风控要点:作为担保方,签订担保合同前必须确认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为借款方,接受他人担保时应查验决议文件,避免担保无效。
第三,"财产共有人"签字不等于"被迫",配偶担保责任难逃避
毛某作为朱某的"财产共有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辩称"未参与公司经营、未拿工资、未用借款、被迫签字",但法院仍判决其承担连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成年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除非能提供被胁迫的充分证据(如报警记录、录音录像等),否则很难推翻合同效力。企业风控要点:个人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前,务必与家人充分沟通;若仅以配偶身份签字,应明确约定担保范围限于个人财产,避免家庭共同财产被追偿。
第四,罚息复利约定合法有效,企业违约成本远超想象
本案中,670万元本金产生的罚息复利看似不多(仅7000余元),但这是截至2023年12月18日的数据。若按合同约定,后续罚息以"实际所欠本金为基数"计算,利滚利下可能迅速膨胀。很多企业低估了逾期成本,以为"就差几天",却不知每日新增的罚息可能远超预期。企业风控要点:融资前必须仔细测算违约成本,将罚息复利条款纳入财务模型;建立"还款缓冲资金",避免因临时周转困难导致巨额罚息。
第五,抵押登记是"护身符",但不能替代还款义务
沃某机械(湖北)有限公司虽提供了土地抵押,但抵押物处置需要时间,且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时,仍需以其他财产清偿。抵押担保只是增信措施,不能免除企业的还款责任。企业风控要点:不要因提供抵押就放松还款管理;同时了解抵押物处置流程,避免因抵押物价值不足导致个人/其他公司财产被追偿。
给企业的终极建议:
- 融资合同中的"还款时间表"比"借款金额"更重要,必须刻在企业管理日程上;
- 对外担保要像对待借款一样谨慎,落实"谁决策谁签字谁负责";
- 个人为公司债务担保前,务必咨询专业律师,避免"一签字全家担责";
- 建立"还款应急预案",预留1-2个月的还款缓冲资金;
- 定期开展融资合同履约自查,发现问题立即与银行协商,而非等到催收函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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