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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仍可获工程款,结算证据不足企业将承担不利后果-颍上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颍上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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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1226民初8077号(一审)、(2024)皖12民终1806号(二审)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一审)、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

甲方中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方颍上县某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颍上碧桂园·天誉一标1#、2#、7#楼水电工程班组承包合同》约定,甲方将天誉一标水电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分项承包的工程名称为1#、2#、7#、商业A、非人防地下室水电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除甲供材料提供外,乙方包工包料,包施工机具、工期、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合格(含现场临时用电、临时消防水安拆、临时供水管线安装与维护工作)等单项包价的方式;乙方负责水电一切运输费用(包括二次搬运)、承包范围内的一切税金;乙方承包水电的单价,按照业主和甲方的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后单价不得调整;承包范围为图纸约定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计算方法和施工工期:按安装招标清单颍上碧桂园·天誉一标段总承包工程文件中的清单4单价包干清单中的发包人提供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元)进行下浮;本合同单价一次性包干,该单价已包含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措施费、利润、各种涨价风险、窝工费、不可预见费、税金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一切费(本工程分包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均不再调整);暂定开工日期为2018年2月13日,暂总日历工作天数为307天。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工程款经工程部(技术负责人)、财务部、成本合约部(商务部)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真实有效增值税3%专用发票,结算单和收款收据(支付工程款前扣除含税罚款金额以及含税其他费用);合同暂定金额7090000元;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最终结算金额计算:工程量按照最终审核工程量为准*【安装招标清单】中的清单4相应专业工程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下浮21%作为包干单价(其中4-5清单未列项目计价程序表单价同比下浮21%)+变更和签证部分(同比下浮21%)。

2022年11月18日,中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审核单位签订《颍上碧桂园·天誉一标段总承包工程结算总造价汇总表》,该汇总表中备注:以上结算造价为甲乙双方预结算人员核对过后的初步结算造价,最终结算造价由碧桂园集团相关部门领导审定后确定(见建设工程结算定案表)。此后,王某雪与案外人康某强、李某、陈某刚等人签订《颍上碧桂园·天誉一标段总承包工程结算造价汇总表(安装工程)》,其中王某雪1#楼安装费1196389.06元、2#楼安装费1115784.42元、7#楼安装费1086192.19元、地下室安装费342861.85元、电房A4#安装费8776.64元、A#商业安装费150145.45元、幼儿园安装费136834.93元,室内外安装工程合计4036984.54元,必须扣除的甲供材料费10679.61元,签证56065.33元,小计4082370.26元。上述两份造价汇总表中1#、2#、7#、地下室、电房A4#、A#商业、幼儿园等所涉费用一致,中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汇总表均予以认可。

2021年1月4日,中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颍上县某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案涉工程《竣工结算书》,其中《劳务班组工程竣工结算单》载明,案涉工程造价4946513.15元、签证变更64921元,已付款2070000元,代扣款(三方材1006790.15元+35440元),罚款11000元,质保金93371.43元,结算金额947490.74元。承包单位(签字)盖章:本人同意以上结算〔总价下浮27%(应为21%)内含9%票〕前期已开60万10%票,143万9%票,共计已开票费188700元。该结算单上备注,此工程量结算为暂定工程量,作为同建设单位结算依据。

一审庭审中双方确认,中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颍上县某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770000元。颍上县某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对中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主张的工程量签证单(2020年6月25日、2021年8月30日)所载明的4000元扣款予以认可。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决中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颍上县某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04632.51元及利息;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子看似是个"工程欠款"的普通纠纷,实则揭示了建筑企业最容易踩的"证据陷阱"。很多老板以为合同无效就不用付钱,或者签了字还能反悔,但法院的判决给了我们三个血淋淋的教训:

1. "合同无效≠不用付钱"——工程合格照样要付款

中某公司以为分包合同违法就无效,可以不付工程款。但法院明确指出:合同虽然无效,但工程已经验收合格,承包方依然有权获得工程款补偿。很多企业存在误解,以为违法分包可以逃避付款责任,这是极其危险的想法!只要工程合格,法院就会参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款。企业切记: 合同效力问题不能成为拖欠工程款的挡箭牌,合法合规分包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2. "签字即认可"——自认事实不能随意反悔

本案最关键的一点是:中某公司在一审时认可了《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汇总表》,二审却突然反悔说这是"单方制作"。法院直接驳回,理由是违反"禁止反言"原则——简单说就是"你说过的话要算数"。很多企业负责人在签署文件时漫不经心,想着"先签字后面再扯",结果在法庭上百口莫辩。企业切记: 任何结算文件签字前必须由专业人员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后再签字。对于"暂定""预结算"等字样,要明确后续确认流程,避免被对方利用。

3. "主张扣除必须有证据"——空口无凭法院不认

中某公司主张要扣除维保费、材料费等近百万,但拿不出有效证据:既没有通知维修的记录,也没有费用发票,全是自己做的表格。法院直接说"证据不足"!很多企业习惯口头说"这个要扣钱",但从不保留书面证据,等到打官司时才追悔莫及。企业切记: 每次扣款必须有双方确认的书面凭证;维修通知要留痕(比如微信记录+书面函件);所有费用扣除必须附发票或收据。没有证据的主张,再合理也是白说。

实用防范建议

  1. 签合同前先验资质:分包给无资质单位?等着合同无效还付工程款吧!必须查验对方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保留复印件。
  2. 结算文件"三不签":数据不核对不签、责任不明确不签、后续流程不约定不签。建议设置"双人审核"机制。
  3. 证据管理"四必留":所有通知必留书面记录、所有扣款必附凭证、所有变更必签补充协议、所有维修必拍现场照片。
  4. 定期"法律体检":每季度请专业律师审查合同履行情况,避免小问题积累成大纠纷。

特别提醒:本案中中某公司最冤的是——明明一审签了字认可结算表,二审想反悔却拿不出新证据。企业负责人签字前请记住:你的笔就是企业的"钱袋子",签错一个字可能赔掉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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