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请求权可合法转让,债权受让人有权主张赔偿-桐城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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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2)皖0881民初423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10月9日,张某将其所有的车牌号皖H5××号小型轿车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安庆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期间自2021年10月13日0时起至2022年10月12日24时止。2021年11月7日,天红国际小区墙体脱落砸坏张某所有的皖H5××号轿车。事故发生后,张某将该车送至桐城东某汽车服务中心维修,与桐城东某汽车服务中心签订汽车修理合同,并将理赔权利转让给了桐城东某汽车服务中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安庆市中心支公司在评估时知道债权转让事宜。皖H5××**号车辆损失经委托安徽江南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170280元。桐城东某汽车服务中心支出评估费7000元、施救费1000元。2022年9月1日桐城东某汽车服务中心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及张某共同赔偿汽车维修费178280元。
法院判决结果: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安庆市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付桐城东某汽车服务中心车辆损失费、评估费、施救费合计178280元;驳回桐城东某汽车服务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的核心在于:保险金请求权可以合法转让,债权受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很多企业可能认为,保险索赔权是"专属权利",不能转让,但法院明确认定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本案中,桐城东某汽车服务中心作为修理厂,通过张某将保险索赔权转让给自己,成功获得了赔偿。而保险公司抗辩称"保险金请求权具有人身依附性,不可转让"的理由被法院驳回。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可以转让,除非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转让或合同约定不得转让。车损险的保险金请求权并非法律禁止转让的债权,因此转让合法有效。
对企业而言,这个案例提示了以下重要风险防范点:
第一,债权转让不必经债务人同意,只需通知即可生效。本案中,张某将保险索赔权转让给修理厂,并通知了保险公司,转让即有效。企业作为债权人时,可以通过债权转让解决应收账款问题;作为债务人时,要留意债权转让通知,及时向新债权人履行义务,避免重复支付。
第二,区分不同法律关系,明确责任主体。本案中原告同时起诉了保险公司和小区开发商,但法院认定开发商桐城天工置业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企业在处理类似纠纷时,要先明确是合同纠纷还是侵权纠纷,找准责任主体,避免"广撒网"式起诉,既浪费司法资源,也增加自身诉讼成本。
第三,保留完整证据链至关重要。桐城东某汽车服务中心能够胜诉,关键在于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保险合同、事故证明、修理合同、债权转让通知、评估报告等。企业日常经营中,务必养成"留痕"习惯,尤其是涉及债权转让时,书面通知、签收凭证等必不可少。
第四,不要轻信"行业惯例"忽视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以"行业惯例"为由抗辩债权不可转让,但法院仍依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判。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类似情况,不应盲目接受对方说法,而应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了解自身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汽车维修企业:与客户签订修理合同时,可约定"客户同意将保险索赔权转让给修理厂"条款,并在维修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样能有效保障维修费用的回收。同时,要确保维修项目和费用真实合理,避免因虚报损失而承担法律责任。
四、专业法律顾问助您规避风险
作为企业,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潜在风险,拥有一位专业、可靠的企业法律顾问至关重要。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不仅精通保险、合同、债权转让等常见企业法律问题,更能从企业实际经营出发,提供预防性法律风险防控方案。我们的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且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企业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无论您是面临保险索赔、债权债务问题,还是日常经营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征和律师团队都能为您提供及时、精准、实用的法律支持,助您安心经营,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