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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一点燃就炸伤顾客,生产销售企业为何都要赔钱?-宁国产品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宁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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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产品责任纠纷
案号:(2020)皖1881民初28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9年2月3日,彭某在张某国经营的宁某烟花爆竹店购买了烟花爆竹用于春节燃放。2月4日23时30分左右,彭某按照本地习俗放鞭炮,在点燃名为"逗逗礼炮"烟花的引子时,爆竹将彭某右眼炸伤。彭某被诊断为右眼爆竹炸伤、右眼外伤性晶体脱位、右眼外伤性虹膜根部离断,后经两次手术治疗,最终被评定为八级伤残。

彭某在宁某购买的烟花爆竹系张某国从宁国市安某烟花销售有限公司进货的、湖南某逗鞭炮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逗逗礼炮"。

法院判决宁某、宁国市安某烟花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某逗鞭炮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彭某各项损失138489.32元,扣除宁某已支付的10000元,还应支付128489.32元;同时驳回彭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产品责任风险

这场"一点就炸"的烟花爆竹事故,给所有生产销售企业敲响了警钟:产品质量问题不是"与我无关",而是"谁卖谁产都要担责"!让我们用大白话说清楚企业该注意什么:

1. "符合标准"≠"不用赔钱","不合理危险"才是关键

很多企业以为:"我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出了事我不用赔"——大错特错!本案中,法院明确指出:即使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但只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比如一点燃就炸,没有6-12秒安全撤离时间),就属于缺陷产品。生产者要负"无过错责任"——意思就是:不管您有没有疏忽,只要产品有缺陷造成伤害,您就得赔!

企业怎么做?
别只盯着国标打勾,要模拟真实使用场景测试:消费者在慌乱中(如春节半夜放鞭炮)、饮酒后、或没看清说明时,产品会不会突然"翻脸"?对烟花这类高危产品,建议每批次都做"点燃即炸"测试,宁可增加成本,也不留隐患。

2. 零售商、批发商也别想"甩锅",连带责任跑不了

本案中,零售商宁某和批发商宁国市安某公司喊冤:"我们只是卖货的,又不是厂家!"但法院判决他们也要一起赔钱。法律明文规定:受害者可以找生产者赔,也可以直接找销售者赔。销售者赔完后,才能向生产者追偿——这意味着您的客户可能直接告您,您得先掏钱,再花精力时间找厂家"讨债"。

企业怎么做?

3. 消费者自己有错,企业责任也减不掉一半!

法院发现彭某没按说明"人体偏离烟花0.5米以外"操作,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只判企业承担50%责任。但请注意:这是"减轻"不是"免除"!如果企业不能证明消费者过错,可能要100%赔偿。更可怕的是,本案中消费者只是"眉骨受伤"(说明离烟花太近),如果是炸伤头部致命,企业责任会更重。

企业怎么做?

4. 证据灭失是企业最大"隐形杀手"

本案中问题爆竹很快"不知去向",差点让厂家某逗公司逃脱责任。幸亏零售商张某国第一时间拍了现场照片,才锁定产品来源。现实中,90%的产品纠纷都因证据灭失让企业吃哑巴亏。

企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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