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租金超6个月房东可收回房屋 - 南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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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223民初460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6年8月23日,被告周某(其子周智某代)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南陵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2016年9月23日,南陵某居投资有限公司与周某签订《南陵县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南陵某居投资有限公司将位于南陵县的保障性住房出租给周某居住,租期三年(2016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2日),月租金300元,周某需交纳物业费、水电费及1000元保证金,若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南陵某居投资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房屋。合同签订后,周某承租房屋至今,仅支付了第一年度的租金及物业费。截止2021年7月1日,周某拖欠租金13570元及物业费678元。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周某在30日内腾空房屋并返还给南陵某居投资有限公司;周某在10日内支付拖欠的租金和物业费共14248元,并按每月300元标准支付后续占用房屋的使用费。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租赁合同风险?
这个案子说得很明白:租客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房东不仅能收房,还能追讨欠款——哪怕原来的租期已经到期,双方没签新合同!法院认为,租期满后租客继续住、房东没反对,合同就自动转为“不定期租赁”,房东随时可以解约。周某拖了4年多的租金,早超过了6个月,南陵某居投资有限公司当然有权收回房子。
对企业来说,这暴露了两大风险点:
- 合同到期“不了了之”很危险:很多企业以为租期到了,租客不搬走就默认续约。其实不然!一旦没及时签新合同,租赁关系就变成“不定期”,租客可能赖着不走,企业却要花时间精力打官司收房。
- 拖欠租金处理太“佛系”:企业常怕得罪客户,对拖欠租金一拖再拖。但拖过6个月,法律就站在企业这边了!可惜南陵某居投资有限公司拖了4年才起诉,不仅损失扩大(欠款从几百元滚到上万元),还增加了诉讼成本。
简单三招,帮企业避坑:
- 到期前30天主动“敲黑板”:租期快结束时,书面通知租客是否续租。续租就立刻签新合同;不续租就明确要求腾房,别等租客自己提。
- 拖欠租金“零容忍”:合同里写清楚“拖欠超6个月自动解约”,一旦逾期马上发催款函(微信、短信都算证据),超过2个月就启动法律程序,别给赖账留机会。
- 保障房等特殊租赁要守规矩:像这类政府保障房,合同必须严格按政策写(比如“不能转租”“租金冲抵房款”等口头承诺无效),口头承诺别轻信,一切以白纸黑字为准。
记住:房子空一天是损失,租客欠钱是隐患。定期检查合同状态,比事后打官司省心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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