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保后遇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超载为由随意拒赔-枣阳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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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客户咨询保险理赔问题。今天分享一个真实案例,帮大家看清一个关键风险:保险公司常以“超载”为借口拒赔,但法院可能不买账!企业只要做好基础工作,就能守住自己的权益。下面用大白话讲清楚,看完你就知道该怎么防范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18)鄂0683民初453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6年6月1日,枣阳市某程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杨某驾驶鄂F号车辆在京珠高速武汉汉阳路段发生翻车事故,造成车辆受损、高速路产损害。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认定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该公司支付修理费5400.63元、施救费12360元、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7039元。
法院简单一算:总损失24799.63元,直接判某人寿财产保险枣阳支公司全额赔给枣阳市某程运输有限公司,10天内付清。保险公司想用“超载”当挡箭牌?法院没采纳,乖乖掏钱!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点是:保险公司明明说“事故因超载造成,按合同不赔”,但法院还是判它赔钱!为什么?核心就一句:企业投保后,保险公司不能光靠嘴说“你超载了”就拒赔,必须拿出铁证证明超载直接导致事故。否则,合同白纸黑字写了保障范围,就得认账。
很多老板以为“买了保险就高枕无忧”,结果出事时被保险公司一拒,傻眼了。其实风险就藏在三个细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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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不是免死金牌:保险公司常甩出合同条款“超载不赔”,但法院要看因果关系。比如本案,保险公司没证明超载是翻车的直接原因(可能路况、车况也有问题),光喊“超载”没用。企业要记住:出事后第一时间报警、拍照、拿事故认定书,像枣阳这家公司一样,交警明确认定责任,保险公司就赖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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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别当废纸:90%的企业签保险合同时,只关心“保多少”,不看“啥不保”。本案中,如果枣阳这家公司当初没仔细核对“机动车损失险”的免责条款(比如超载细节),可能连起诉的底气都没有。防范建议:签合同前,让法务或顾问重点标出“免责部分”,自己用红笔圈出来贴办公桌。别信业务员口头承诺,一切以书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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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损失拖成大麻烦:本案损失才2万多,但保险公司硬拖着不赔,企业被迫打官司。时间、精力、律师费全搭进去。更狠的教训:如果企业自己没留证据(比如维修发票乱丢、施救费没开票),法院可能直接判败诉。 所以日常要养成习惯:事故现场照片存手机备份,所有支出必须开发票写清事由,电子版+纸质版双保险。
说白了,保险是企业的“安全带”,但系不系、系牢没,全在你自己。每年花1小时复盘保险合同:车险覆盖范围够不够?货物运输有没有加保?别等出事才后悔。记住,法院永远站在“准备充分的那一方”——你证据硬,保险公司再耍赖也没用!
(注:本文为普法分享,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