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外购药需医嘱支持才能获赔-淮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凤台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1)皖0402民初189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5月8日17时55分,李某开驾驶车牌号为皖DT××"大众"牌小型轿车,沿洞山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淮南十五中路段时,与前方同方向同车道王某驾驶车牌号为皖D3××"江淮"牌重型自卸货车左转弯时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开驾驶车辆的乘客桂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桂某当日入淮南新康医院骨一科住院治疗12天,诊断为:右内侧半月板损伤,右髌骨挫伤,下颌部、胸部软组织挫伤,腰椎间盘突出症。支付门诊医疗费用867.5元,住院医疗费用4465.07元,计5332.57元。
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7月30日入淮南东方医院集团凤凰医院康复科住院治疗68天,支付住院医疗费用24,463.12元,2019年10月16日门诊治疗支付医疗费用875.8元,计25,338.92元。
桂某还提供了外购药费用票据,计15,857.5元。

该起事故经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通大队认定,李某开与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桂某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王某驾驶的车辆登记所有权为淮南市某上商贸有限公司,在中国某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李某开驾驶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凤台县某下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在中国某财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及每座2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保险。

法院最终判决:中国某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桂某52,674.29元;中国某财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在承运人责任保险范围内赔偿桂某24,435元;驳回桂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却藏着企业必须警惕的"隐形炸弹"——外购药品赔偿风险。很多企业以为买了保险就高枕无忧,但本案告诉我们:没有医嘱支持的外购药,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最终损失要企业自己扛!

为什么15,000多元外购药能获赔?

原告桂某主张了15,857.5元的外购药费用,保险公司坚决反对,认为与事故无关。但法院却支持了这笔钱!关键原因就一句话:医生写了处方并注明"需使用"

企业必须避开的3个"雷区"

雷区1: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
凤台县某下汽车出租公司虽然买了每座20万的承运人责任险,但如果外购药被认定无效(就像保险公司最初主张的那样),24,435元赔偿就得自己出!企业要明白:保险不是"免死金牌",证据不足照样要赔钱。

雷区2:对员工/乘客受伤"大包大揽"
很多企业出于人道主义,直接让伤者"随便买药"。但本案警示:

雷区3:事故后"手忙脚乱忘取证"
王某公司(淮南市某上商贸有限公司)因未出庭答辩差点败诉,而保险公司因无法证明"已告知免责条款"被迫承担鉴定费。小事变大事,往往就输在"没留证据"上!

企业风险防范实操指南

1️⃣ 买保险要"量体裁衣"

2️⃣ 建立"事故应急三件套" 项目 正确做法 错误示范
就医指引 要求伤者到指定医院,明确告知"外购药需医生手写处方" 放任伤者自行购药
证据收集 24小时内取得交警责任认定书+完整病历 拖延取证导致关键证据灭失
费用垫付 保留所有垫付凭证,注明"暂付非认可" 直接现金支付不留痕迹

3️⃣ 给驾驶员上"必修课"

血泪教训:某物流公司曾因司机擅自同意伤者外购3万元保健品(无医嘱),最终被法院认定为"企业自愿承担",保险公司拒赔。企业损失比事故本身还高!

专业护航让风险无处藏身

作为企业法律风险的"体检医生",征和律师事务所特别推出交通事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我们帮助客户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全流程风控体系,避免企业因小疏忽背上大包袱。

服务亮点:
极高的性价比:日常咨询不限次,专项服务按需定制
先试用后付款:首月服务满意再签约,零风险体验专业支持
行业定制方案:针对运输、物流、出租等高风险行业专项优化

别等到官司上门才想起法律保护!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征和律师用实战经验帮您把法律风险挡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