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未签书面协议,施工方如何成功追讨增项工程款-凤台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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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421民初245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毛某系凤台县一统天下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一统天下公司的酒店需要门头改造,安徽某邦有限公司根据一统天下公司提供的硬质材料表、软质材料表、工程灯具表、施工图、效果图等相关资料,制作了《店招形象造价明细》,金额为296760元。2024年3月12日,毛某代表一统天下大酒店(甲方)与安徽某邦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广告制作安装协议》,协议主要约定:安徽某邦有限公司为一统天下大酒店进行店招门头改造制作安装,合同不含税价全款为290000元,合同签订甲方向乙方支付40%作为预付款(116000元),在完成主体结构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50%货款(145000元),安装完成后,甲方于7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10%尾款(29000元),如工程量发生变化,双方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工期为2024年3月12日开工,于30个工作日竣工,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下雨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合同签订后,一统天下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支付120000元,4月6日支付140000元,共计260000元,案涉改造成果的设计变更、项目增量也未有相应的书面变更单,在双方未进行书面验收的情况下,一统天下公司于2024年6月2日将改造成果投入使用。
法院判决结果:凤台县一统天下有限公司需支付安徽某邦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56904.25元,自2024年6月10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同时支付律师费6000元;驳回安徽某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凤台县一统天下有限公司和毛某的全部反诉请求。
三、核心法律风险提示:工程变更管理不当的隐患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暗藏许多企业容易忽视的法律风险。安徽某邦公司最终胜诉拿回5万多元工程款,但过程十分曲折。关键问题在于:工程有增项却没有书面变更协议,差点导致多做的工程拿不到钱。
为什么安徽某邦公司能成功追回增项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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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有"工程量变化按实际计算"的约定
虽然合同总价是29万元,但双方在协议中明确写了"如工程量发生变化,双方按实际工程量计算"。这一句话成了安徽某邦公司胜诉的关键依据。如果没有这条约定,法院很可能只支持合同约定的29万元。 -
工程已实际投入使用
一统天下公司未经验收就于2024年6月2日开业使用,法院认定这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根据法律规定,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视为认可工程质量,不能以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 -
第三方鉴定支持了增项事实
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确认实际工程款为316904.25元,比合同多出26904.25元。这份鉴定报告成为证明增项事实的有力证据。
企业应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风险一:工程变更不签补充协议,白干也难要钱
本案中,安徽某邦公司做多了2万多的工程,却没有任何书面变更单。如果合同没有"按实际工程量计算"的约定,或者无法通过鉴定证明增项事实,这2万多很可能就打水漂了。很多企业施工中常犯的错误是:口头答应变更,现场忙完就走,事后对方不认账,连证据都拿不出来。
风险二:验收流程形同虚设,被动接受对方主张
双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进行书面验收,导致争议发生时无法明确责任。一统天下公司反诉称有9项未完工,但因无法证明这些属于合同范围,法院未予支持。如果验收规范,这类争议本可避免。
风险三:合同性质认定错误,影响权利主张
本案一审将案由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改为"承揽合同"。虽然结果没大差别,但如果是大型工程,性质认定错误可能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影响工期、质量、保修等关键条款的认定。
企业如何防范类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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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必须"先签协议后施工"
任何设计变更、材料更换、工程量增减,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价格和工期调整。可以这样操作:- 变更发生时立即制作《工程变更确认单》
- 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施工
- 留存至少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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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验收流程,留存关键证据
- 完工后立即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 要求对方在7日内组织验收并签署文件
- 如对方拖延验收,书面通知"将视为验收合格"
- 拍摄完工现场视频,标注日期和关键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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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要"具体明确、权利对等"
避免使用"按实际发生计算"这类模糊表述,应写明:- 变更确认流程(谁审批、多久内回复)
- 价格计算标准(如"按当月市场价×1.1系数")
- 违约责任比例(避免"日千分之五"等过高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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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程日志"制度
要求现场负责人每天记录:- 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 甲方人员口头指令
- 天气等影响工期因素
- 对方签字确认的文件
这些记录在纠纷时就是"救命稻草"。
最后提醒:本案中安徽某邦公司虽然胜诉,但为追讨5万多元工程款,花费了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近2万元,耗时3个多月。早做风险防范,远比事后打官司划算得多。一次规范的合同管理,可能就避免了数万元的损失和数月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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