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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决定合同价款认定-枣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5 枣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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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6民终254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1年3月13日,程某在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购买插秧机一台,双方协商好价款后,程某于当天通过POS机两次刷卡分别向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支付购机款41000元、6000元,另外加上通过现金支付补贴押金1000元,程某共计向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支付了48000元。
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收到程某交付购机款后开具销售单一份,内容为:“用户姓名:程某翔(程某)办补贴21年3月13日品名及规格:ZZ-6B6(PZ260-AHDR)东风井关高插柴油版低配数量:1台金额:国补、市补后47000,另加补贴押金1000元计:48000开票人:李某备注:刷卡:41000刷卡:6000现金:1000”。当日,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将程某所购买的插秧机交付与程某。2021年4月15日,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为程某购买的插秧机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发票上货物名称为插秧机,规格型号ZZ-6B6(PZ260-AHDR),插秧机金额为78000元。但发票开具后,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并未将发票交给程某,也未告知程某发票金额。2021年11月9日,双方当事人因为要办理购置补贴时补签了一份《购机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为:“甲方: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乙方:程某签订日期:2021年11月8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3、乙方在甲方购买井关柴油版插秧机一台,购机总货款89500.00元大写:捌万玖仟伍佰元整,国家补贴28000.00元(由甲方垫付),市补14500,乙方付给甲方差额购机款。4、在乙方付清甲方差额购机款后,甲方将符合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规定的产品交给乙方,并开具全价购机发票。乙方需给甲方出具国家购置补贴款同等金额的借条。(借条见协议下方)”由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在协议甲方栏盖章,程某在协议乙方栏签字。另外,在协议下方还有一份借条,内容为:“借条本人在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购买井关柴油版高插一台,因资金困难,暂向刘某借款,大写肆万叁仟肆佰伍拾元,小写(43450.00元)。本人承诺:待农机购置补贴款汇入本人账户后,委托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将卡内购置补贴款全额取出作为偿还刘某借款借款人:2021年11月9日”。后程某的国家购置补贴28000元于2022年9月5日到账后,已由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领取,襄阳市购置补贴14500元直接打到程某银行账户上。程某收到款后认为其购机总价款为78000元,扣减其已经支付的48000元及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已领取其国家购置补贴28000元,其还应向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支付购机款2000元,剩余襄阳市购置补贴应该归其所有,故不同意再向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支付购机欠款13500元。因双方协商未果,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遂于2025年3月11日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庭审中,程某陈述因为要办理购置补贴,在农机局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让其签了一堆东西,很多都是空白的,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拿的《购机协议书》是空白的让他签的。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陈述程某认为他已经把差额购机款和押金48000元付清了,其不欠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钱,因此拒绝在欠条上签字。后一审法院向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询问为何《购机协议书》中的货款金额有涂改痕迹及金额为何和发票不一致,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称属于笔误,发票是会计开错了。一审法院在支持调解中,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要求程某支付欠款10000元,程某只同意支付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2000元,双方因此未能达成协议。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决程某支付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欠款2000元及利息(以2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9月5日起计算);二审驳回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企业自己开的发票金额,可能直接决定法院如何认定合同价格。枣阳市某农机有限公司主张插秧机总价89500元,但法院最终只按发票上的78000元认定了价格,导致公司少收了13500元。为什么?因为公司事后补签的协议有涂改(金额被修改但没让客户按手印确认),而客户又说签字时协议是空白的。相比之下,公司自己开的78000元发票,既没作废又用于申请补贴,法院就认定了发票更真实可靠。

对企业来说,这暴露了三个常见却容易被忽视的风险点:

  1. 发票不是“随便开”的摆设,而是法律证据
    很多企业觉得发票只是走流程,金额错了可以事后改。但本案中,公司说“发票是会计开错了”,法院根本不信——因为发票一旦开出,就必须反映真实交易价格(《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没真实业务不能开发票)。公司没及时作废错票,还拿它去申请补贴,等于自己承认了78000元的价格。风险防范:开票前务必核对合同金额,发现开错立即收回作废(盖“作废”章),绝不能拿错票去办事。

  2. 事后补协议要“干净”,避免涂改和空白签字
    公司和客户在买完机器几个月后才补签协议,金额还被涂改过。客户一口咬定“签的是空白纸”,公司拿不出反证。法院自然采信对客户有利的说法。风险防范:协议必须当场签、当场填全,涂改处让双方按手印确认;千万别让客户签空白文件——表面省事,出事时百口莫辩。

  3. 补贴和价格别“混着玩”
    本案中,国家补贴28000元、市补14500元被直接算进合同价,但公司没在协议里写清“补贴到账后归谁”。客户拿到市补就认为是自己的,公司想扣钱却没依据。风险防范:涉及政府补贴的交易,必须在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补贴款归属”“到账后如何结算”,别等钱到了再扯皮。

一句话总结:合同价格以发票为准,涂改协议难翻盘。企业做生意,从签合同到开发票,每一步都要“留痕”:金额写清楚、涂改按手印、发票及时作废错票。看似多花两分钟,能省下几万块官司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