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商为购房者担保后代偿款项可依法追回-禹州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禹州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作为企业主,您是否担心帮客户担保后“钱打水漂”?这个真实案例告诉我们:只要操作规范,企业完全能追回代偿损失!下面用大白话拆解关键点,帮您避开“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1081民初474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事实经过
禹州某有限公司与靳某、李某在2018年12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两人购买锦绣东方小区一套房(总价64万余元),其中首付24万余元,剩余40万元向中国某有限公司禹州支行贷款支付。2019年1月,靳某与该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同时禹州某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在合同上盖章,承诺若靳某、李某还不上贷款,公司要替他们垫付。此外,公司还和银行签了《保证金质押合同》,同意银行可直接从公司账户扣钱还贷。
贷款发放后,靳某、李某多次拖欠月供。2021年8月至2024年10月间,银行分23次从禹州某有限公司的保证金账户中扣划共计118,493.50元,用于抵偿两人的欠款。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将两人告上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判靳某、李某在3天内支付禹州某有限公司118,493.50元,并按年利率3.1%支付利息(从每笔代偿款扣划日起算,直到还清为止)。

三、核心风险与防范指南:企业担保不是“背锅”,但要留一手!

为什么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就两点

  1. 合同写得清:公司和银行签的《保证金质押合同》明确约定“银行可直接扣款”,且公司作为担保人保留了追偿权(法律术语叫“代位求偿权”)。
  2. 证据留得全:每笔扣款的银行回单、原始合同都齐全,法院一看就信。

企业常见“踩坑点”

总结一句话:担保不是不能做,但要“先小人后君子”——合同条款严丝合缝、客户资质严格筛查、代偿后迅速行动。否则,您就是银行的“自动取款机”!

征和律师事务所小贴士
企业主常问:“法律顾问费太贵,真用得上吗?”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服务

  • 免费定制3份核心合同范本(含担保条款),让您签约不吃亏;
  • 先试用满意后付款,首月仅需99元,解决1个风险问题就回本!
    10年服务500+企业,帮客户平均规避87%的隐性损失。扫描下方二维码,立即领取《企业担保风险自查清单》↓
    (注: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依据禹州市人民法院(2025)豫1081民初4742号判决编写,人物及公司名称已按规范匿名处理。企业风控无小事,早一步预防,少百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