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股东未证明财产独立将承担连带责任-荥阳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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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2民初1048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25日,张某作为乙方与作为甲方的红羽整装家居馆签订《全屋定制家具供货合同》,约定张某支付38500元定制家具款,其中合同签订当日支付10000元。此前,张某已于2024年10月23日向被告支付20000元,10月30日支付4600元,合计34600元。因被告未按约定完成家具定制,张某与荥阳某公司、何某签订《调解协议》,确认荥阳某公司和何某需分期退还34600元;若未履行,张某可追讨全款并索赔5000元违约金。协议还明确:荥阳某公司是红羽整装家居馆的运营主体,何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何某配偶。另查明,荥阳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陈某持股100%。
法院判决:荥阳某公司需退还张某34600元及违约金5000元;陈某(公司股东)和何某(实际控制人)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简单说,公司欠的钱没还上,不仅公司要赔,老板和幕后控制人也得个人掏腰包一起还。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却藏着三个“坑”,企业稍不注意就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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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不能“拖拖拉拉”:荥阳某公司收了钱却不做家具,被迫签调解协议承诺退款,结果还是没履行。结果呢?违约金+诉讼费全搭进去。企业千万记住:收钱就要办事!如果真遇到困难无法履约,早点和客户协商(比如分期退款),但协议一旦签了就必须守信,否则法院会强制执行,还可能额外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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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股东别“公私不分”:陈某作为公司唯一股东,本可以只赔公司亏的钱,但因为没证据证明“公司钱和自己钱是分开的”(比如混用个人账户收款、没规范做账),法院直接判她个人连带赔款。这是《公司法》的“高压线”——一人公司的老板必须:
- 单独开公司账户收付款;
- 每年做正规财务审计报告;
- 别用公司钱买私人物品(比如豪车、房子)。
否则,公司欠债100万,你个人存款、房产都可能被法院划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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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别轻易“打包票”:何某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但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承诺退款,结果被拉进连带责任名单。企业幕后老板注意:签字前问清自己是否要“个人担责”,别为救急随意承诺;如果必须签协议,务必写明“仅以公司名义负责”,避免把自己搭进去。
总结一句话:做生意守信是底线,一人公司股东更要“账目清、界限明”,否则公司债务就是个人债务!建议企业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并请专业律师审核股东财产隔离措施——别等被告上法庭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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