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不一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荥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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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豫01民终1528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唐某自2005年3月1日到某公司处从事保安员工作。某公司于2019年起开始为唐某缴纳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
2024年4月3日,唐某向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发送微信,内容为:“我叫唐某,于2005年3月1日到贵公司从事金融银行保安至今,在这近二十年的工作中,本人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履职尽责,但贵公司仅给本人缴纳了5年的社会保险,致使本人到达退休年龄后无法享受退休待遇,鉴于此种情况,现本人被迫提出解除与贵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贵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本人经济补偿金66,920.75元2024.4.3”。同日,唐某向荥阳市劳动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驳回唐某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即某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核心观点:企业社保缴纳不规范的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子说清楚了一个关键问题:企业如果没给员工交够社保,员工不能随便“甩手走人”要补偿金。很多人以为“公司没交满社保,我就能立刻辞职并拿钱”,但法院的判决打破了这种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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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唐某没拿到钱?
某公司从2019年才开始给唐某交社保(之前14年没交),表面看是违法,但法院认为:- 企业不是“恶意欠缴”:公司已主动从2019年起补交社保,说明有改正意愿,不属于故意坑员工。
- 员工没给企业“纠错时间”:唐某直接发微信辞职,但没先要求公司补交。法律鼓励双方先沟通解决,而不是一言不合就闹上法院。
- 社保问题优先走行政途径:少交社保该找社保局处理(比如要求公司补缴),而不是直接告到法院要补偿金。法院只管“企业严重恶意侵权”的情况,比如完全不交、故意欺骗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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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的重要提示:3招避免“赔钱又丢人”
- 别拖!社保必须“应缴尽缴”
很多中小企业觉得“等公司有钱再补”,这是大忌。像本案中,公司拖到员工快退休才交,差点惹上官司。正确做法:新员工入职当月就办社保,老员工历史欠缴的,主动联系社保局制定补缴计划。哪怕分期补,也比拖着强。 - 留痕!沟通记录要保存
员工如果提社保问题(比如发微信、写邮件),别当没看见。正确做法:- 立刻书面回复:“已收到反馈,正在处理补缴事宜,预计X月完成。”
- 补缴过程中,把社保局受理单、缴费凭证存档。万一打官司,这些就是“企业无恶意”的铁证。
- 别赌“员工不知道”
唐某说“快退休才知道没交满”,但法院发现他早该知道(工作19年不可能不知情)。正确做法:- 每年给员工发《社保缴纳告知书》,写明已缴年限、剩余缺口,让员工签字确认。
- 对快退休员工重点排查,提前3年启动补缴,避免临退休“暴雷”。
- 别拖!社保必须“应缴尽缴”
记住:社保是员工的“养老钱”,更是企业的“防火墙”。及时补、主动谈、留证据,才能把风险挡在法院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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