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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企业将非核心业务合法承揽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荥阳工伤保险资格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荥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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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案号:(2024)豫01行终94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一审)、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荥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6月27日立案受理聂某诉河南某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一案,于2023年10月30日作出荥劳人仲案字〔2023〕693号仲裁裁决,驳回聂某的仲裁请求。发生法律效力的荥劳人仲案字〔2023〕693号仲裁裁决认定如下事实:"1.庭审中聂某述称于2022年2月通过熟人介绍到河南某有限公司处从事喷漆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河南某有限公司对此不认可,称对聂某所述不清楚,聂某是雇佣的,具体来喷漆时间不清楚,喷漆人员流动性大。2.2023年2月2日下午4时,聂某在进行喷漆前的除尘工作,从梯子上跌落造成腰椎骨折,随后被送到荥阳市某医院治疗,住院期间河南某有限公司厂长王某支付了医疗费。河南某有限公司对此不认可,称费用都是张某支付的。3.聂某称工资与张某约定每月一万元,每月15日现金发放。河南某有限公司对此不认可,称不清楚,按照计件方式将喷漆业务发包给张某。4.聂某称在河南某有限公司处工作期间接受王某的管理。河南某有限公司对此不认可,称王某不是公司员工,河南某有限公司也未对聂某进行管理。5.聂某称在河南某有限公司处工作期间不参与公司考勤,王某说每天八点到岗,不用打卡。6.庭后对张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张某对承包协议认可,是本人承包河南某有限公司的机械设备喷漆业务,聂某是张某雇佣的工人,由张某向聂某支付劳务费用。"

2021年7月5日,河南某有限公司与张某签订协议,约定张某承包河南某有限公司所有产出商品的油漆劳务,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5日。聂某于2023年11月30日向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13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聂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由河南某有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河南某有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撤销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聂某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普通企业将非核心业务以合法承揽方式发包,无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很多老板以为只要把活"包出去"就能规避用工风险,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

本案中,河南某有限公司是机械制造企业,将喷漆业务发包给自然人张某。人社局认为这是"违法发包",应该由公司承担工伤责任。但法院最终认定,这属于合法的承揽关系,公司无需承担责任。为什么呢?

关键在于:承揽关系与违法发包有本质区别

本案中,法院认为:

  1. 河南某有限公司不是建筑、矿山企业,不适用特殊行业的严格规定
  2. 喷漆业务属于辅助性工作,不是企业核心业务
  3. 公司与张某的协议明确约定了工作成果、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符合承揽特征
  4. 公司没有直接管理聂某(不参与考勤、不直接指挥)

企业防范风险的3个关键点

  1. 分清业务性质:核心业务(如制造企业的生产环节)最好自己做;辅助性、临时性业务可以考虑外包。千万别把核心业务"包出去",否则很可能被认定为规避用工责任。

  2. 签好承揽协议:别用简单的"劳务合同"或"用工协议",要签正式的"承揽合同"。合同里必须写清楚:

    • 承揽方独立完成工作,自行招用人员
    • 按工作成果(不是工作时间)计算报酬
    • 公司只验收结果,不参与日常管理
    • 承揽方自行承担用工责任
  3. 管住自己的手:千万别对外包人员考勤、发工资、直接指挥!本案中,公司老板王某垫付医疗费的行为就埋下隐患——这容易让人误解为公司直接管理工人。正确做法是让承揽方负责其人员的一切事宜。

很多企业吃亏就吃亏在:以为签了"承包协议"就万事大吉,结果协议内容漏洞百出,或者管理行为自相矛盾。本案中,正是因为公司与张某的协议清晰体现了承揽关系特征,法院才支持了公司。

重要提醒:建筑、矿山等行业要特别注意!你们即使把工程包给个人,也可能要承担工伤责任。普通企业也要警惕,如果把业务拆分得过于零碎,或者变相规避劳动法,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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