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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买卖合同也能要回欠款和利息-汉川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汉川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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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984民初564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9月20日,江西某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因承揽汉川市某镇某道某号某纸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倒班楼装饰工程,向汉川市某五金水暖经营部订购卫浴建材。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汉川市某五金水暖经营部完成供货后,于2024年向江西某装饰装修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仇某发送总账单,确认货款67105.8元。2024年12月12日,汉川市某五金水暖经营部开具两张增值税发票(金额分别为39,666元、27,439元),江西某装饰装修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转账支付27,439.80元并备注"货款"。同日,双方通过对账确认未付金额39,666元,扣减退货款12,791元后,最终确认欠款26,875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江西某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向汉川市某五金水暖经营部支付欠款26,875元及逾期利息(以26,875元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从2025年1月26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共538元。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交易中最容易"踩坑"的致命误区——以为没签合同就能赖账。很多老板觉得"口头说好就行""都是熟人不用签合同",结果吃了大亏。我们用大白话拆解关键风险点:

1️⃣ "没签合同"不等于"没合同"

法院明确指出:即使双方没签纸质合同,但通过实际供货、开发票、收货款、微信对账这一整套行为,已经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买卖关系。就像你去菜市场买菜,虽然没签合同,但你拿了菜、摊主收了钱,交易就成立了。
⚠️ 血泪教训

江西某装饰公司以为不签合同就能逃避责任,结果法院根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备注"货款"等证据直接认定债务成立。企业千万别心存侥幸,口头约定同样可能成为"催命符"!

2️⃣ 一张发票、一条微信,都是"催债铁证"

本案原告能胜诉的关键,是完整保留了送货单、发票、银行流水、微信对账截图。特别是2025年1月25日那条确认欠款26,875元的微信消息,成了法院认定金额的决定性证据。
💡 实操建议

3️⃣ 拖欠货款=白送利息!LPR 1.5倍太狠了

法院支持了原告按LPR 1.5倍计算的逾期利息(相当于年化约5.5%-6%)。这意味着:

❌ 最致命错误:被告拒不到庭

江西某装饰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直接"玩消失",结果法院直接采信原告全部主张。现实中超过60%的企业因消极应诉导致败诉——你不到庭,法官只能按对方说的判!

给企业的救命锦囊

  1. 小交易也留痕:500元的货用聊天记录确认,50万的单子必须签合同
  2. 对账常态化:每月1号自动发送电子对账单,要求客户3日内确认
  3. 拖欠立刻行动:逾期超15天,立即发《催款函》(模板可找专业律师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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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企业名称及人名已按司法实践要求做匿名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