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上班开车撞人公司必须赔钱-汉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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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984民初304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8月15日8时50分许,夏某驾驶鄂K2**大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汉川市大楼门前公交站台处出站时,与行人居某兰发生剐蹭,造成居某兰倒地受伤,居某兰被送往汉川市某某医院救治治疗,共用去医疗费4458.52元(其中,住院10天,住院费4304.61元由汉川市某甲汽车有限公司垫付)、护理费1380元(6天)。2024年8月18日经汉川市交警大队认定,夏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居某兰无责任。2025年2月25日经汉川汉正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居某兰的损伤构成十级伤残,休息(误工)期15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建议后续复查、对症治疗、康复训练等医疗终结时间建议为2个月(4000元)。居某兰支付鉴定费2024元。
另查,夏某所驾驶鄂K2****大型普通客车系汉川市某甲汽车有限公司所有,该车在中国人某财保孝感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夏某系汉川市某甲汽车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案涉交通事故发生在其执行工作任务中。
法院最终判决:中国人某财保孝感分公司赔偿居某兰49316.42元;汉川市某甲汽车有限公司需支付2040元鉴定费,因其已垫付4304.61元医疗费,超付的2264.61元由居某兰在拿到保险理赔款后返还。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用大白话说就是:员工上班开车撞了人,公司得"兜底"买单! 别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企业稍不注意就得自己掏腰包。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给您划三个重点:
1. "谁干活谁负责"变"谁管人谁负责"
夏某虽然是司机,但他是汉川市某甲汽车有限公司的员工,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所以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员工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必须担责。这意味着,不管司机是新手老手、是故意失误还是操作不当,只要是在上班时间干工作的事,公司都得"接盘"。
企业风险点:很多老板以为"员工自己开的车,自己闯的祸",其实法律上公司才是"背锅侠"。特别是司机、快递员、外卖员这类流动岗位,风险更高!
2. 保险不是"万能钥匙",有些费用还得自己掏
本案中,保险公司赔偿了49316.42元(医疗费、伤残赔偿等),但2040元鉴定费却要公司自己承担。法院明确说:鉴定费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很多企业以为"买了保险就高枕无忧",其实像鉴定费、诉讼费这些"小费用",保险公司都可能拒赔。
企业风险点:商业三者险再高(比如100万、200万),也覆盖不了所有费用。特别是伤者单方做的鉴定,如果企业不及时提出异议,可能被迫多掏几千元。
3. 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光"嘴上说"没用
保险公司对居某兰的伤残鉴定不满意,想重新鉴定,但因为没拿出专业证据(比如另一家机构的评估报告),法院直接驳回了。法律很实在:你要是觉得鉴定有问题,得用证据说话,不能光喊"我不认可"。
企业风险点:伤者常常自己找机构做鉴定,企业如果傻乎乎等判决才反应,可能连翻盘机会都没有!
【企业防坑三招】老板必看
第一招:给车辆买"双层防护甲"
- 除了国家强制的交强险,务必购买高额商业三者险(建议100万起)
- 重点:在保险合同里特别约定"包含鉴定费、诉讼费",很多企业忽略这点!
- 每月检查车辆保险状态,避免"过期裸奔"(像手机流量一样设到期提醒)
第二招:给员工上"安全紧箍咒"
- 新司机入职必须签《安全责任书》,明确"违章自己担责"
- 每月搞1次"血淋淋"事故案例培训(别讲理论,放真实监控视频)
- 公交站、学校周边等高危路段,强制安装防碰撞预警系统
第三招:出事之后"三要三不要"
- 要第一时间垫医疗费(保留凭证,避免伤者找黑中介)
- 要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专业律师
- 要对伤者单方鉴定72小时内书面提出异议
- 不要私下承诺赔偿金额(一句"我赔你"可能变成百万债务)
- 不要等伤者做完鉴定才行动(黄金期只有15天!)
- 不要让员工单独应对交警调查(统一话术防"背锅")
真实教训:本案中公司其实很幸运——司机有证、车辆有保险、垫付及时。但若遇到"无证驾驶""保险过期"等情况,公司可能要赔10倍以上!去年就有企业因类似事故被索赔80万,只因没买足额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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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规范改写,如:夏某祥改为夏某,汉川市某某汽车有限公司改为汉川市某甲汽车有限公司,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改为中国人某财保孝感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