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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逾期不还将面临高额罚息、违约金及资产被处置风险 - 枝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枝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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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583民初11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0年9月17日,原被告签订《最高额融资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最高融资额为160000元,融资期间36月,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3年9月16日,由被告提供最高额担保。同日,原被告签订《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合同》,约定抵押物为登记在被告张某甲名下的位于枝江市商城的房屋【枝江市房权证马家店字第25号、枝江国用(2010)第0801001号】,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在160000元的最高额融资余额限度内连续向债务人融资而形成的债权。同日,抵押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证号为:鄂(2020)枝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3号,证上登记的最高债权数额为160000元。
2020年9月23日,原被告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160000元,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6.85%;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担保人张某甲;逾期罚息利率在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50%确定,对不能按时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可按罚息利率计算复利;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返还借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的,借款人构成违约,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全部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并要求借款人按所欠款项的5%支付违约金;借款人违约的,应当支付贷款人以法律手段追偿借款本息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同日,原告按约定向被告指定账户放款160000元,约定到期日为2023年9月22日。被告张某甲前期按约定按月支付了利息,但借款到期后没有按约定返还借款本息,后也没有支付逾期利息。截止2023年11月24日,被告下欠原告借款本金160000元、利息2905.74元(其中截止2023年9月22日的利息为28.24元)。
原告与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与被告张某甲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年1月23日,原告向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服务费3000元,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向原告提供了3000元的税务发票。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张某甲返还借款本金160000元、支付截止2023年11月24日的利息2905.74元;从2023年11月25日起以16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275%计算罚息至还清之日;支付违约金8001元和律师费3000元;确认原告对抵押房屋的拍卖、变卖价款在16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同时驳回了原告要求支付合同期外复利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企业作为借款人一旦逾期还款,不仅本金利息要还,还会被“罚到肉疼”——高额罚息、违约金、律师费全砸过来,甚至抵押的房产都可能被卖掉还债! 判决中,张某甲就因没按时还16万借款,额外多掏了1.1万多元(违约金+律师费),罚息利率更是高达10.275%(比正常利率6.85%高出近一倍)。更麻烦的是,他抵押的房子成了“定时炸弹”,银行可以直接拍卖抵债。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晚几天还款没事”,但这个案例狠狠打了脸!法律风险就藏在三个细节里:

  1. “小逾期”变“大窟窿”:合同里写的“罚息=利率上浮50%”“违约金=欠款5%”,看似简单,但算起来惊人。比如本案,16万借款逾期2个月,光罚息和违约金就超1万。企业现金流一紧张,违约成本可能远超想象。
  2. 抵押物不是“护身符”,是“双刃剑”:用房产抵押看似能拿到低息贷款,但一旦违约,银行优先拿走卖房款还债(本案中16万借款,房子只担保16万,但房价若跌了,企业还得补差!)。
  3. 律师费也得自己扛:合同里写明“违约方付律师费”,法院直接支持了3000元。小企业打官司,光律师费就能压垮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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