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质量有问题不能直接拒交物业费-天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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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6民初152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肖某系天门经济开发区汇桥大道20号(某桂园)C栋2单元803室业主,案涉房屋建筑面积130.48平方米。2019年4月2日,天门市某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肖某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某乙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住宅物业费为1.2元/月/平方米;缴费方式为每年度提前一个月预交下年度费用;若逾期未交费,需按每日1‰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肖某交纳物业费至2021年12月31日,此后未交纳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的物业费,共欠5949.89元。
肖某辩称:某乙公司存在门岗管理缺失、车辆乱停无人管、公共收益未公示等问题,服务质量不达标,应减免物业费。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肖某需支付某乙公司物业费5949.89元,但驳回某乙公司关于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物业费不能"说不交就不交"
很多业主觉得"物业干得不好,我就不用交钱",但这个案子狠狠打了这种想法的脸。法院明确说了:物业服务是个长期活儿,不能因为某天保安没站岗、某次垃圾没清干净,就拒绝交全年物业费!
对企业(物业公司)的3个关键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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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别埋"雷"
案例中违约金约定"每日1‰"(一年就是36.5%!),法院直接不支持。物业费合同里千万别写"天价违约金",否则打官司也白搭。建议违约金控制在合理范围(比如LPR的1.3倍内),既合法又能督促业主缴费。 -
服务过程要"留证据"
肖某说物业"巡逻缺失",但法院认为他证据不足。物业公司必须养成习惯:- 每天拍巡逻照片、填记录表
- 维修工单让业主签字确认
- 公告栏通知拍照存档
这些"小动作"关键时刻能救命——业主扯皮时,你甩出365天的巡逻记录,法院才信你真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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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投诉别当"耳旁风"
法院特别强调:"拒交物业费会引发恶性循环"。业主反映电梯坏了、路灯不亮,你拖半年不修,人家当然不交钱。小问题当天响应,大问题3天给方案,把投诉记录在案。既避免矛盾升级,又能证明你尽责了。
顺便提醒业主:
真遇到服务差,正确操作是:
✅ 向社区/住建局投诉
✅ 通过业委会协商换物业
❌ 别学本案肖某——拒交3年物业费,最后照样要全额补上!
总结:物业和业主是"一根绳上的蚂蚱"。物业公司把服务做扎实、把证据留清楚,业主自然愿意交钱;业主也得明白,物业费是小区的"血液",随便断供最后受伤的是自己。互相较劲不如坐下来聊聊——毕竟谁不想住个干净安全的小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