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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内驾驶牵引车保险公司不能免责-老河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老河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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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0)鄂0682民初83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9年12月2日11时许,被告老河口市某隆商贸有限公司雇请的司机被告付某驾驶该公司所有的鄂F×××(鄂F×××)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老河口市xx路由北向南行驶至xx路口处超车时,将骑人力三轮车的原告许某刮倒,造成许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老河口市交警大队认定,付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许某受伤后在老河口市xx医院住院治疗42天,支出医疗费79186.21元,出院医嘱继续居家留观一周;不适随诊;定期来院复查;三天后行切口拆线;一年后酌情取肋骨内固定。某太保襄阳中心支公司付给许某医疗费10000元。2020年4月9日,经老河口市xx司法鉴定所鉴定,许某构成十级伤残;建议予被鉴定人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90日、后期治疗费15000元。双方因赔偿未能达成协议,许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79186.21元、后续治疗费15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00元、护理费10812元、营养费4500元、伤残赔偿金44791.50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鉴定费2000元,合计178389.71元。
另查明,付某机动车驾驶证显示其初次领证日期为2011年8月12日,增驾A2,实习期至2020年3月26日。其驾驶的事故车辆类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在某太保襄阳中心支公司投有交强险和1500000元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某太保襄阳中心支公司支付了许某10000元赔偿款。

法院最终判决:某太保襄阳中心支公司赔偿许某各项损失119403.85元,驳回许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保险公司不仅要赔交强险部分,还得在商业险里赔大部分钱,总共11万多元,而不是像它一开始说的“实习期开车不赔”。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着是交通事故,但对企业(尤其是运输、物流类公司)敲响了警钟:别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关键得看保险公司有没有把“不赔”的条款说清楚!
案子中,保险公司死咬一点:司机付某在增驾实习期内开牵引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禁止性规定(实习期不能开挂车),所以商业险不该赔。但法院为啥没支持?因为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它提前告诉过企业——比如,保险合同里关于“实习期不赔”的条款,有没有用加粗、加黑等醒目方式提示?有没有让企业签收确认?结果,保险公司输了,企业反而省了大笔赔偿费。

对企业来说,这风险太常见了!很多老板觉得:“保险单都盖章了,出事肯定赔。” 但现实是,保险公司常靠“免责条款”拒赔,比如:

怎么防?三招简单管用:

  1. 签合同前“三问”:问保险公司:“哪些情况不赔?”“免责条款有没有特别标红?”“我能拍照留证吗?” 别怕麻烦,这是你的权利!
  2. 留证据要具体:别只收一张保单。要求保险公司把免责条款单独打印,让业务员签字确认,或者拍照存档。就像本案,如果老河口市某隆商贸有限公司当时留了“条款已提示”的证据,后续纠纷就能少一半。
  3. 定期查“健康”:每半年翻翻保险合同,看司机证件是否过期、车辆是否年检。很多拒赔就因小疏忽(比如实习期快结束没续),提前处理就能避免。

记住:保险不是“买了就完事”,而是“签了要盯紧”。企业省下买保险的钱,可能不够赔一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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